广电网络: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专项报告全面反
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