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作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 查和落实。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 对外担保总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将或有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水平。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