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
议审议的年度分配预案、年审会计师续聘、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决策程序的总体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就续聘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提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材料,取得
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能够回避表决,其
中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 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上议案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
其中,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大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股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决策事项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管理层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现金分红政策,能够
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水平的相对稳定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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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自 2020 年度起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中审亚太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有利于保证审
计工作的延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自我评价和中审亚太内控审计结果,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由中审亚太进行鉴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核查,全面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手续。
(五)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实际执行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
度内。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于正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鉴于《文化中国》新媒体投资基金(陕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后没有
实质运营,公司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投资事项未
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退出该基金有利于防控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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