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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医药: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6-04-30  

						股票代码:600833               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编码:临 2016-00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拟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
时,全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
署。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理财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满足公司业
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百联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联财务公司”)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百联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鉴于百联财务公司的主要控股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公司
与百联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
百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未达到 5%以上,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
     二、交易方介绍
     ㈠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控股股东为百联集团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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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又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㈡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企业名称: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6 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5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吕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整
     金融许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审核批准,许可百联财务公司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
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经营范围: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浦分局审核批准,百联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为: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⑵协助成
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⑶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⑷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⑸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⑹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⑺办理成员单位之间
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⑻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⑼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⑽从事同业拆借。
     主要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上海百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
     2、百联财务公司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百联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聚焦资金集中和产融结合两大功能,积极推动金融产品、
技术、服务创新,提供与银行业务差异化的、更符合集团企业个性化特点的金融服务方
案。三年来,百联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结算等各类业务稳步发展,营业收入、利润总
额持续增长,资产规模逐步扩大,得到了成员单位的高度认可。2015 年度,百联财务公
司又取得了同业拆借、固定收益类投资、以直连方式加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
及征信系统等四大业务资质,已具备了为百联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全方面金融服务的能
力。
     作为百联集团产融结合的载体,百联财务公司秉承合规经营理念,以优质的金融服
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创造价值,在创新转型中,积极发挥“助增长、促转型”等作用。
     3、百联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2015 年总资产 87.35 亿元,净资产 5.86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84 亿元,净利润 0.43 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㈠基本情况
     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百联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
务。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百联财务公司存款余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25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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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2500 万
元。
     ㈡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资金往来业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百联财
务公司签订有关协议确定。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时,公司在其处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种类同期存款利率;贷款
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种类同期贷款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
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⒈签订协议:公司拟与百联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将由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⒉协议生效: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负责协议签
署。
     ⒊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或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⒋协议主要内容:百联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要,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
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百
联财务公司承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及合理的收益性,并为公司及公司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百联财务公司存款
余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2500 万元;百联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
融资额度不高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百联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成为
公司新的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
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
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理财
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
要及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认为,与百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㈠董事会审议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根据有关规定,公司 6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董事均投票同意。
     ㈡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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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董事会审议该项事项时,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⑴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
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
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严格监管,风险可控。
     ⑶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议案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⑷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
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
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附件
     ㈠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㈡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㈢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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