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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第一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13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第一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收到了相关材料,并听取
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相关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我们基于个人的客观、
独立的判断,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拟审议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
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二、关于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
获得更多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是公司因业务发展
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
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2020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