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九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改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预案。 上述有关事项将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