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5年末的总股本852282757股为 基数,每10股派人民币1元(含税)。 三、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 司2006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四、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延长合资期限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