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3-31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 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3-009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3 月 29 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动力新科”)召开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321 号)的核准(公司名称已于 2022 年 1 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
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469,410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9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5.90 元。扣除已发生的发行 费用
19,021,232.77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980,978,763.13 元。扣除发行费用增值税计人民币 1,141,273.97
元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额为人民币 1,979,837,489.1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520 号《验
1
资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专用账户进
行管理,专款专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及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计划 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
1 新动力科技 - 28,954.26 不适用
对价
2 “智慧工厂”项目 上汽红岩 87,339.13 74,165.96 2022 年
“新一代智能重卡”
3 上汽红岩 104,021.50 94,977.66 2027 年
项目
合计 198,097.88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二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变
更的议案》,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迭代要求,从审慎投资和合
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结合公
司发展战略,对“智慧工厂”项目进行调整,调整项目建设方案、投
资总额及投入明细,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建设期,并新增上汽红岩
“研发能力提升”募投项目。以上募投项目调整、变更事项已经公司
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完成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调整前投资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原计 募集资金现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额 总额 划投入金额 划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新动力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 28,954.26 28,954.26 不适用
科技
2 “智慧工厂”项目 上汽红岩 87,339.13 63,557.16 74,165.96 59,441.16 2022 年
3 “新一代智能重卡”项目 上汽红岩 104,021.50 104,021.50 94,977.66 94,977.66 2027 年
4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上汽红岩 - 28,715.41 - 14,724.80 2024 年
合计 198,097.88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已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52,358.79万元(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28,954.26万元),其中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16,787.2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149,231.24万元(含利息人民币3,606.29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
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
工厂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具体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调整前项目达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31 日已投入募集 预定可使用状态
资金额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资金金额 日期
“智慧工
59,441.16 22,999.91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6 月
厂”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因 2022 年
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足、物流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叠加
3
影响,“智慧工厂”项目的设备购置、物流运输、现场施工、安装进
度、施工人员流动等方面均受到影响,项目建设推进有所放缓;另一
方面,“智慧工厂”项目是基于柔性化生产以及更为先进的智能数字
化生产要求,设备所需的芯片等关键零部件 2022 年价格有一定幅度
增加,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对 AVG 设备进行分期采购,设备购置到
货有所延迟,因此延长了项目建设时间。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
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足、物
流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计
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
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将“智慧工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为 2024 年 6 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随着未来募投项目的建
成,可有效解决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高管理效
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但是,在项目建成投
产后,若因国家政策、市场因素等发生较大变化,进而致产品销售不
达预期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监事
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明确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
4
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受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工程开工率不
足、物流受限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
慧工厂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都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 年
6 月,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2)董事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
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十届四次会议、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情况作
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
5
资总额及建设规模。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