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3-04-19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编号:临 2013-008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8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总额: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两年)内,分期发行,每次发行期限不超
过 1 年。
3、发行利率:根据公司评级情况、拟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情况最终确定,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发行方式:本次发行聘请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向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和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7、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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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负责并
组织实施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在申请注册备
案金额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具体事
宜,包括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批次、发行数量、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
用途等;
2、聘请承销商和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6、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
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债券的议案
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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