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关于同济设计院对同济室内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6-07
证券代码 600846 股票简称 同济科技 编号 临 2014-017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济设计院对同济室内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内容: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济设计院”)拟单方面对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
室内”)以现金方式增资 5,125 万元,其中 1,250 万元计入同济室内注册资本,溢
价部分的 3,875 万元计入同济室内的资本公积。增资后同济室内注册资金 3,250
万元,其中同济设计院持有 60%股份,本公司持有 40%股份。
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没有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同济设计院对同济室内增资的议案》,同意同济
设计院单方面对同济室内进行增资,增资后同济室内注册资金 3,250 万元,其中
同济设计院持有 60%股份,本公司持有 40%股份。本次增资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济室内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增资价格由股东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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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的审
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没有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
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 70%的股份,
本公司持有其 30%股份
住所:上海市赤峰路 65 号
法定代表人:丁洁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主要业务:设计、勘探、服务
控股股东: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70%
财务状况: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济设计院总资产 343,705.91 万元,
净资产 37,815.55 万元,2013 年营业收入 191,701.98 万元,净利润 18,397.49 万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同济设计院拟单方面对同济室内进行增资,增资后同济室内注册资金由
2,000 万元变为 3,250 万元。同济室内相关情况如下:
1、同济室内主要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 1121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韩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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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主要业务:建筑装饰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同济室内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300 65%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700 35%
合计 2,000 100%
3、同济室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同济室内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济室内 2013 年及 2014 年一季度的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3,278.20 24,337.33
净资产 3,158.51 3,368.23
项目 2013 年 1-12 月 201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188.33 9,141.29
净利润 820.55 209.72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公司银信资评报(2014)沪第 0078 号评估报告,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同济室内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4,390.59 万元(评估增值
1,232.08 万元,增值率 39.01%),2013 年度分红 738.49 万元,分红后的净资产评
估值为 3,652.10 万元,单位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83 元。
本次增资价格以 1.83 元/股为基础,经股东协商,确定增资价格为 4.1 元/
股,本次同济设计院以现金方式增资 5,125 万元,其中 1,250 万元计入同济室内
注册资本,溢价部分的 3,875 万元计入同济室内的资本公积。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同济设计院对同济室内增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同济设计院的资源优势,共
同打造室内设计业务平台,促进同济室内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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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室内的投资回报有一个持续稳定的增长。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同济设计院对同济室内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丁洁民、凌玮、高国武、
王明忠、肖小凌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审核并予以认可,并发表意见如
下:该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文件;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3)沪第 0078 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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