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2017-04-1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
工作规程》等规定,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 1 月,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独立董
事储一昀先生、张驰先生、董事王明忠先生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储一昀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具体如下:
1、2016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与公司年审
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同济科技 2015 年审计计划及初审情
况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同济科
技 2015 年审计情况汇报》。
2、2016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年报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并提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2016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6 年 8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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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半年度报告》。
5、2016 年 10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16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
负责年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
三、 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计划和预审情况的汇报,并就
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进行了沟通,对事务所的预审情况表示肯定。
(2)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保证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审计委员会在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审定的
2016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
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计
期间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领导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
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监督与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并提出续聘建议
通过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参与年审工作的相关人员在
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及职业谨慎性,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审
计工作。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下一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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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6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指导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规范流程开展审
计工作,对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帮助分析,协同解决困难;对审计结果的落实
也予以关注,定期和审计人员进行沟通,从而提高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
5、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在《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实践,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
制度,本期公司更新和完善了《公司制度汇编》,使其更加健全有效;报告期内,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
控制度也切实得到了落实,保障了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的年报
审计,也是在审计委员会、事务所及公司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中完成,从而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
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等规定要求,在监督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有效
性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促
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17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规范、持续地发展。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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