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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科技:关于转让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5-09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简称:同济科技             编号:2020-02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
                            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灏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咨询”)
   21%股权转让给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控股”),以评估结
   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 4956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尚需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 5,590.49 万元(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灏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同济咨询 21%股权转让给同济控股,
   转让价格为 4956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灏公司仍然是同济咨询第一大
   股东,同济咨询将继续纳入同灏公司管理范畴,不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
       同济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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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 5,590.49 万元(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23.38%股份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28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土建、化工、生物、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
入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同济大学持有其 100%股份
    财务状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济控股总资产 2,545,073.83 万元,
净资产 421,770.96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457,991.04 万元,净利润 72,869.2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卫东
    注册资本:12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398 号 18 楼
                                     2
     主营业务:工程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
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代理、采购招标代
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
服务,工程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等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转让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                                                出资   出资额         股权
                       股东名称
号                                                形式   (万元)       比例
1    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696          58%
2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货币      360         30%
3    上海济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货币       144         12%
4                        合计                               1200        100%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4,461.92               33,928.70
        负债                       30,231.50               29,198.27
     所有者权益                      4,230.42                4,730.43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4,592.25                 5,919.29
      利润总额                      2,743.48                  588.25
       净利润                       2,430.66                  500.01

     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297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同济咨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件下,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评估结论如下:
                                        3
    于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济咨询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最终评估结论
为 23,600.00 万元,较审计后所有者权益 4,230.42 万元,评估增值 19,369.58 万元,
增值率 457.86%。
    评估增值的原因分析:
    收益法是按被评估单位未来的收益情况净现金流折现后的结果,反映了企业
在评估假设的前提下能获得的收益的折现总和;而账面资产未包含企业客观存在
但很难具体量化的无形资产如:企业拥有的资质、服务平台、营销、研发能力、
管理团队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源。因为在收益法评估中已包含了其他无形资产对
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贡献,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高于账面值。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交易双方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方)
    2、交易标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
    3、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 4956.00 万元。
    4、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
    乙方在合同生效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
4956.00 万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
的权利交接,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20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违约责任
    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1‰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超过 18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
价款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80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甲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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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同灏公司将其持有的同济咨询 21%股权转让给同济控股,有利于同济咨询与
同济大学优势学科融合,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
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灏公司仍然是同济咨询第一大股东,同济咨询继续
纳入同灏公司管理范畴,不改变目前的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
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先审核并予以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同济咨询与同济大学优势学科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
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董事会
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对交
易各方是完全公平的。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297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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