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同济咨询21%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同济咨询 21%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
于转让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同济咨询与同济大学优势学科融合,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
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明忠、高国武、童学锋、张晔均回
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完全公平的。
独立董事:
夏立军 张 驰 孙益功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