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 目 录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9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务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基于新型肺炎疫情影响,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务必佩戴口罩。其他防疫规定执行上海市相关政策。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9年修订)》和上海证监 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 发放礼品。 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 录音、拍照及录像,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对 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 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 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 七、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有一票表决权。 十、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2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士进入会场。 3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上海市彰武路 50 号同济君禧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王明忠先生 出席人员:1、股东及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大会秘书处报告到会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及股 份总数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大会议案:《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提问 五、投票表决 1、大会秘书处第二次报告到会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股份总数。 2、推选监票人。 3、股东现场投票表决。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大会休会。 六、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大会秘书处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2020 年 9 月 18 日 15:00 收市以后获取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对现场 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形成股东大 会决议) 七、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宣读见证词 八、大会结束 4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与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控股”)进行资产置换,公司以持 有的上海杨浦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浦同济科技园”)60%股权与 同济控股持有的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灏公司”)40%股权 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具体议案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业务及资产完整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 时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同济控股实施资产置换, 将公司持有的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与同济控股持有的同灏公司 40%股权进 行置换,其中同济科技持有的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作价 38,760 万元,同济 控股持有的同灏公司 40%股权作价 39,578.448 万元,上市公司需向同济控股以现 金方式支付差额 818.448 万元。上述作价金额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确定,前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备案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同灏公司 100%股权;同济控股将持有杨 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上市公司不再持有杨浦同济科技园股权。 本次资产置换交易对方同济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关联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 13,448.49 万元(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2%: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5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28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土建、化工、生物、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培训、技术中介、技术 入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同济大学持有其 100%股份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3.38%股份;本公司董事长王明 忠、副总经理杨卫东担任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财务状况: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同济控股经审计的总资产 2,400,698.16 万元,净资产 409,610.15 万元,2019 年营业收入 1,437,242.39 万元,净利润 71,891.78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资产置换,公司置出资产为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置入资产 为同灏公司 40%股权,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补足。 (二)置入资产的基本情况 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同灏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忠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398 号 1802 室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建设工程施工,实业投 资,建材、装潢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批发,建设工程及机械工程领域内的 6 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灏公司为管理平台公司,拥有四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 限公司、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同灏公司的权属状况 同灏公司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同灏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 60% 2 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400 40% 合计 1000 100% 4、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0)第 5811 号),同灏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 14,970.71 19,670.91 负债 54.17 1731.83 所有者权益 14,916.53 17,939.08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212.26 49.43 净利润 9,346.92 12,456.07 该数据为同灏公司母公司报表审计数据。 5、同灏公司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621 号),以 2020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同灏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件下, 7 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1)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同灏公司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19,670.91 万元,评估价 值为 100,677.95 万元,增值率为 411.81%(其中对 4 家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 1,882.00 万元,评估价值 82,847.00 万元,增值率 4302.07%);负债总额账 面价值为 1,731.83 万元,评估价值为 1,731.83 万元,无增减;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价值 17,939.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98,946.12 万元,增值率为 451.57%。 (2)收益法评估价格 经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进行评估,同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95,400.00 万元,较审计后 所有者权益 17,939.08 万元,评估增值 77,460.92 万元,增值率 431.80%。 (3)评估结论 两种方法评估值差异较小。 被评估单位作为管理平台,自身无经营业务,主要承担管理职能,从投资者 角度,资产基础法结果更能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故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较 为合适。 通过以上分析,针对本次评估目的和被评估单位实际状况,通过资产基础法 得出的评估结果能够更科学、更具体、更客观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 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最终确定评估结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最终评估结论为 98,946.12 万元,较审计后单体口径所有者权益 17,939.08 万元,评估增值 81,007.04 万元,增值率 451.57%。 (三)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 上海杨浦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1、杨浦同济科技园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杨浦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大勇 注册资本:17247.7725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5 月 16 日 8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 1121 号 2 楼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环保工程、汽车工程、新材料、自动控制、机电一 体化建设工程领域内的四技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 含经纪),经济信息服务,商务咨询(不含经纪),商务代理(不含中介),空 气和水处理等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杨浦同济科技园的权属状况 杨浦同济科技园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3、杨浦同济科技园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3,486,635.00 60% 2 上海杨浦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 34,495,545.00 20% 3 上海同济科技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4,495,545.00 20% 合计 172,477,725.00 100% 4、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交易完成后,杨浦同济科 技园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为杨浦同济科技园提供 担保或委托杨浦同济科技园进行理财的事宜,杨浦同济科技园也不存在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问题。 5、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0)第 5754 号),杨浦同济科技园最近一年及一 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 总资产 45,923.75 47,575.45 负债 10,580.52 10,867.69 所有者权益 35,343.23 36,707.76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5 月 9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5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5,033.77 820.47 净利润 1,849.50 -271.83 该数据为杨浦同济科技园母公司报表审计数据。 6、杨浦同济科技园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622 号),以 2020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杨浦同济科技园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在设定的评估前提和假设的条 件下,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1)收益法评估价格 经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进行评估,杨浦同济科技园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4,600 万元,较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所有 者权益账面值增值 27,892.24 万元,增值率 75.98%。 (2) 市场法评估价格 经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杨浦同 济科技园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1,800 万元,较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母公司 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值 25,092.24 万元,增值率 68.36%。 (3)评估结论 收益法和市场法存在差异的原因:收益法是通过估计未来收益和风险衡量未 来现金流流入,确定企业的价值,考虑收益法采用的参数已反映标的公司情况和 市场环境。经营场所多为自有土地,经营期稳定;主要分布在以上海为首的长三 角地区,租金价格趋势稳定;运营成本具有可预测性。收益法对企业未来的预期 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比较充分,收益法所采集到的数据较市场法更为充分、 可靠,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更具说服力,并能更好的反映被评估 单位市场价值。而市场法则需要在选择可比公司的基础上,对比分析被评估单位 与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收益法所采用的被评估单位自身 信息相比,市场法采用的可比公司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等相对有限,对价值比 率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并且对价值比率的修正存在一定的主观因 素。 基于上述理由,本次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论作为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10 值。即杨浦同济科技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最终评估结论为 64,600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标的资 产的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确认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621 号和银信评 报字[2020]沪第 0622 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确认,本次置 出标的资产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评估作价 38,760 万元,置入标的资产同灏 公司 40%股权评估作价 39,578.448 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差额 818.448 万元 由同济科技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同济控股。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交易双方拟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的方案: 同济科技将其持有的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转让给同济控股,同济控股 将其持有的同灏公司 40%的股权转让给同济科技。置入标的资产作价超过置出 标的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由同济科技以现金方式向同济控股进行支付。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及价款支付进度: (1)本次交易中的置出标的资产和置入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均以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 年 5 月 31 日)的资产评 估报告所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准。 (2)根据置出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置出标的资产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权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8,760 万元;根据置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置入标的资产 同灏公司 4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39,578.448 万元。二者相比,置入标的 资产(同灏公司 40%股权)评估值高出置出标的资产(杨浦同济科技园 60%股 权)评估值 818.448 万元。 (3)同灏公司 40%的股权过户至同济科技之日以及杨浦同济科技园 60%的 11 股权过户至同济控股之日,按照孰迟原则,最晚过户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置 入标的资产与置出标的资产之间的价值差额 818.448 万元,由同济科技以现金方 式向同济控股支付完毕。 4、过渡期损益安排 评估基准日至置入标的资产及置出标的资产各自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为 止的期间为本次交易各自标的资产的过渡期。置入标的资产于其过渡期产生的损 益应归属于同济科技,置出标的资产于其过渡期产生的损益应归属于同济控股, 均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5、税费 (1)因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税费,由双方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各方因本次资产置换而发生的中介机构 服务费,应由双方各自承担和支付。 7、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1)本协议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并在本次资产置换事宜己经按照《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双方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双方各自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包括经同济 科技股东大会无关联且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股东审议通过)后生效。 (2)如果因上述规定的生效条件未能成就,则本协议虽已成立但自始未生 效。在前述情况下,本协议任一方不得追究其他方的法律责任。一方或双方违约 的原因造成前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的除外。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杨浦同济科技园是同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之一,以创新创业服 务为重点发展方向,加强产学研合作等职能,基于杨浦同济科技园承担了较多的 社会及公益智能,其盈利能力存在偏弱的情况。同灏公司是公司开展工程咨询服 务业务的管理平台公司,是全国最早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的试点单 位之一,形成了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等多品牌的投资管理型企业; 同灏公司经营稳健,产值、利润稳定增长。 公司通过本次资产置换,置出盈利能力下降的资产,置入可为公司带来稳定 12 利润和现金流的优质资产,有利于优化资产和业务结构,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改 善公司经营业绩。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业务及资产的完整性, 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 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 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先审核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独立性,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减少关联交易,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各方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预估的利益或冲突, 评估具备独立性。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 侵占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董事会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同意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13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独立性、业务及资产完整性,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关联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 别是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3 次(不含本次),交易金额合计 13,448.49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2%: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同济建设购置同济创园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海同济 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同一建筑设计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同济创 园二期 1 号楼 15-16 层办公楼,总产证面积 2329.37 ㎡,购房款总计约 5590.49 万元(不含税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上海同济 建设有限公司购置同济创园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该 交易目前已实施完成。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 股子公司上海同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转让给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 0297 号评估报告评估值为依据,股权对应转让价 格 495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上海同济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1%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该交易 目前已实施完成。 3、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海同瓴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减资退出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减资退出上海同瓴置业有 14 限公司,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0】1-28 号资产评估 报告,以评估值为依据,同济设计院 40%股权对应的减资款为 2902 万元。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同瓴置业少数股东减资退 出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目前该事项正在交易进程中。 九、溢价 100%购买资产的特殊情况 本次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同灏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98,946.12 万元,评估增值率 451.57%。 1、同灏公司评估溢价的主要原因 (1)同灏公司作为管理平台,自身无经营业务,主要承担管理职能,对同 灏公司的整体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其中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增资额 80,965.00 万元,增值率 4302.07%。 (2)对于同灏公司拥有的四家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上海天佑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市政公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收益法价值评估方法。该四家企业均为工程监 理咨询企业,具有轻资产的运营特点,其账面价值采用成本法核算,仅为各项资 产历史成本的简单加和反映,企业拥有的资质、服务平台、营销、研发能力、管 理团队等资源无法得到计量和量化反映,收益法能够内涵企业不可确指的无形资 产,从而导致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账面值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2、鉴于本次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同灏公司部分少数股东 权益,不涉及交易对方控制经营业务,对于置入资产同灏公司不再编制盈利预测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符合本次资产置换原则安排的前提下签署、修 改相关法律文件。 关联股东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