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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济科技: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
   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
   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
   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14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1
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
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同济
科技同行业客户共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
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
再审。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7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3 人)和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 10 人),未有从业
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
                                    2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洁,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7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30万元(含税),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
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与2021年度持平。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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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
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支付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及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
并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07 年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
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
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四)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