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11-02-21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1-00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利用募集资金购买控股
股东北方电力持有的魏家峁煤电公司 60%的股权以及鄂尔多斯电厂经
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此外,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5 亿元投资于公司、
北方电力、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上都第二
发电公司,用于建设上都电厂三期项目。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北方电力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
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上述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数据完成审计、评估后,将再次
召开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
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交易尚需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
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一、 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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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A股股票,非公开发
行股票有关内容详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简称 项目主要内容
号
收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力”)所持有的北方
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魏家峁煤电公司”)60%的股权。
1 魏家峁项目
收购完成后,内蒙华电对魏家峁煤电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投资建设魏家峁
600万吨/年露天煤矿项目。
鄂尔多斯电
2 收购北方电力下属的鄂尔多斯电厂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注)
厂项目
上都电厂三
3 投资 5 亿元,用于内蒙古上都电厂三期(2×660MW)扩建工程。
期扩建项目
注:(在收购前,北方电力可以选择把鄂尔多斯电厂改制为全资子公司,并将该子公司 100%股
权出售给内蒙华电)。
上述项目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北方电力持有的
魏家峁煤电公司 60%的股权;收购鄂尔多斯电厂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
债;使用募集资金 5 亿元投资于公司、北方电力、北京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上都第二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建设上都电厂三期项目均为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
的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了公司
的重大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本公司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于2011年2月21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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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北方电力共同投资上都电厂三期工程事宜,
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
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外,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需如下的审议程序:
(1)上述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财务数据完成审计、评估后,将再
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2)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
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
(3)本次发行方案以及交易尚需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公司名称: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吕慧
注册资本: 100亿元
经营范围: 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
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2、关联关系说明
北方电力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1,408,284,707股股
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0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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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北方电力所持有的魏家峁煤电公司 60%的股权
1、魏家峁煤电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7 月 28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魏家峁村
办公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魏家峁村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1,000 万元(注)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经营范围: 煤炭机械设备销售;销售工程煤。
注:魏家峁公司拟增加实收资本至 56,267 万元,增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北方电力持有魏家峁煤电公司 6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内蒙华
电持有魏家峁煤电公司 40%的股权。
魏家峁煤电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发行和股权受让产生重
大影响的内容。本公司尚未对股权受让完成后魏家峁煤电公司的管理
层变动作出安排。
2、魏家峁煤电公司股权权属、对外担保和主要债务情况
魏家峁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转让的
情形。截至本公司出具日,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的情形。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负债总计为 220,494 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为长期及短期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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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魏家峁煤电公司业务情况
魏家峁煤电公司拟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能源基地的煤炭资源
优势,建设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魏家峁煤电一体化项目总体规划
建设规模为 8×600MW 燃煤发电机组和年产 1,200 万吨煤炭露天煤矿。
一期工程建设年产 600 万吨煤炭露天煤矿和 2×600MW 燃煤发电机组。
魏家峁煤电公司 2×600MW 燃煤机组建设项目已经取得国家发改
委关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发改办能源【2007】1739 号),该公
司一期年产 600 万吨露天煤矿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开始建设,
为煤电一体化项目奠定基础。
4、魏家峁煤电公司财务情况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魏家峁煤电公司总资产为 276,761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56,267 万元。该公司仍处于煤炭项目建设过程中,尚未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
产评估结果将在审计、评估后予以公告。
(二)收购北方电力鄂尔多斯发电厂
1、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电厂由北方电力投资建设,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
市达拉特旗。鄂尔多斯电厂运营有两台 600MW 国产亚临界燃煤空冷脱
硫发电机组,已于 2005 年取得了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5】592 号
《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电厂四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于 2004 年取得
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审【2004】232 号《关于内蒙古达拉特电厂四
期工程 2×600 兆瓦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鄂尔多斯电厂两台机组分别于 2006 年 12 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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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6 月正式投产发电,机组运行状况良好。
2、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情况
鄂尔多斯电厂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均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北方
电力。北方电力成立于 2004 年 1 月,注册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
林南路 169 号,法定代表人为吕慧,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主营业务
为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和运营等。
3、业务情况
鄂尔多斯电厂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林召镇,是内蒙古建设能
源基地、实施西电东送的重要电源点。鄂尔多斯电厂两台 60 万千瓦机
组分别于 2006 年 12 月和 2007 年 6 月正式投产发电,实现了良好的经
济效益。2010 年鄂尔多斯电厂实现发电量 61.07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56.05 亿千瓦时。鄂尔多斯电厂所发电量一部分满足当地用电需要,
一部分转送华北电网向北京送电。
4、资产权属及负债情况
鄂尔多斯电厂主要资产包括发电设备、厂房、应收账款、货币资
金等。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鄂尔多斯电厂以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
取得贷款共计 12.89 亿元。2007 年 12 月,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与鄂尔多斯电厂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相关处理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正由双方协商过程中。除此以外,鄂尔多斯电厂的其他主要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权利受限、权属争议或者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5、财务情况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鄂尔多斯电厂资产总额为 381,316 万元;
2010 年实现收入 134,13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审计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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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审计、评估后予以公告。
(三)上都电厂三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2010 年,本公司、京能集团、北方电力三方签署了《组建内蒙古
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投资建设上都电厂三期扩建工
程框架合作协议》,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内蒙古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建设上都电厂三期项目。本公司、京能集团、北方电力三
方拟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公司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比例
内蒙华电 5.1885 51.00%
京能集团 2.6451 26.00%
北方电力 2.3399 23.00%
上都电厂一、二期 4×600MW 国产空冷发电机组的建设与运营,已
为内蒙华电带来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为进一步加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
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满足当地及华北地区经济增长对电力
负荷的需求,上都第二发电公司拟投资上都电厂三期项目,建设两台
660MW 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汽轮机冷却方式采用直接空冷,同
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
上都电厂三期项目已经取得以下相关批准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
同意内蒙古上都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国能电力
【2009】269 号);《国家环保部关于审批内蒙古上都电厂三期扩建工
程(2×660MW 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0】93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内蒙古上都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
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0】54 号)。
本项目总投资 507,789 万元,其中,资本金投入 101,5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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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期为 26 个月。
2、项目前景
上都电厂三期项目地处内蒙古锡林郭勒地区,该地区是华北地区
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是华北电网规划建设的重要电源点和送电通道。
上都电厂三期项目南距北京 255km,西距呼和浩特市约 500km,邻近锡
盟胜利煤田及多伦县西山湾水库,交通运输方便。上都电厂三期项目
是国家规划的“西电东送”北通道重要电源项目之一,直接以 500KV
出线向京津唐电网送电。项目建设将对满足京津唐电网的发展、缓解
电网供电紧张状况、保证充足的装机容量,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
量有着积极的作用。
3、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都电厂三期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
后8.30%,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6.89%,总投资收益率7.02%,回收
期11.36年。
四、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共同投资建设上都三期工程事宜
2010 年,本公司、京能集团、北方电力三方签署了《组建内蒙古
上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投资建设上都电厂三期扩建工
程框架合作协议》,该项协议及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已在 2010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临 2010-012 号临时公告公开披露。
(二)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转让协议内容摘要
2011 年 2 月 21 日,北方电力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资
产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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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资产
北方电力合法拥有的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60%的股权;
北方电力下属的独立核算的鄂尔多斯电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及负
债。(在内蒙华电收购前,北方电力可以选择把鄂尔多斯电厂改制为全
资子公司,并将该子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内蒙华电)。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与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确定。
3、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
内蒙华电将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北方电力支付全部标的资产转
让价款。
4、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的归属
评估基准日至交易交割日标的资产的损益归属,将由甲乙双方根
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选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确定。
5、相关的人员安排
标的资产转让交易完成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仍将独
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置问
题。此外,根据“人随资产走”原则,本次转让的北方电力下属鄂尔
多斯电厂资产涉及的相关人员将随资产进入本公司;但若在交易完成
前,鄂尔多斯电厂已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则在转让交易完成后,该公
司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
员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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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协议的生效条件
《资产转让协议》在下列条件都得到满足时生效:
1、内蒙华电和北方电力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司公章;
2、北方电力已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按照其现行有效的章程规定
完成了内部审议和批准手续;
3、内蒙华电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了批准本协议以及本协
议项下有关事宜的决议;
4、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取得国资委备案;
5、本协议下的交易获得了国资委的批准;
6、本次发行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且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及收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证券监管
政策以及行业整合趋势。上述收购及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大容量火
力发电机组占比将得以提高,电源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落
实公司“上大压小”替代计划,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通过魏家峁项
目的实施,公司将完善在电力上游煤炭产业的布局,有利于增强抵御
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对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
战略意义。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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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燃料价格的高涨和生产规模的扩张,公司资产负
债率处于较高水平, 2009 年末、201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
表)分别为 74.56%、72.89%(2010 年数据未经审计)。持续较高的资
产负债率加大了财务风险,不利于公司经营的安全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
财务风险,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要的后续债务融资提供良好的保障。
2、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与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收购及投资项目各项经济指标良好,具有较强
的盈利能力。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提高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增强发电
能力,并完善煤炭产业的布局,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将得
到进一步提高。
综合上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及业务结构将得到优化,
资产负债率降低、盈利能力提高,发展潜力将大为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前就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
真审核相关资料,并进行充分论证后,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下属的优质资产,以及公司与北方电力共同投资的上都电厂
三期项目, 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盈利水平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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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竞争力;有助于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增强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有
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的收购行为按照评估值定
价,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且所有行为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
4、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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