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关联交易的公告2011-05-09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1-01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魏家峁露
天煤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1000002010021110056344
号)评估作价,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
事项时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能集团、北方公司及本公司最终持有魏
家峁煤电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70%:18%:12%。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
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内容须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报有权机构备案。
一、 实施本次交易的有关背景
2003年,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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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有关合作开发煤炭项目协议,约定由华能
集团控股开发建设魏家峁煤电项目。2004年,华能集团合法取得鄂
尔多斯准格尔煤田魏家峁露天勘探《矿产资源勘察许可证》(探矿
权证)。
2004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的有关政策重组设立。2005年,
华能集团取得北方公司控股权后,将魏家峁煤电项目交北方公司管
理。
根据国发[2007]2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
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能源
[2007]1739号文,同意魏家峁煤电项目中的电力项目(新建两台60
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以“上大压小”方式开展项目前期工
作。由于本公司为该电力项目关停了部分小火电机组,2008年,北
方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协议,由北方公司与本公司按照60%:40%的比
例合资建设魏家峁煤电项目,并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以及2008年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09年,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602号文,核准魏家
峁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由北方公司、本公司按照60%:40%的比例
合资建设。目前魏家峁电力项目正在申报国家发改委待核准。煤矿
项目核准后,北方公司与本公司按照前述协议组建了北方魏家峁煤
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魏家峁煤电公司),开始魏家峁露天
矿的矿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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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关于““矿
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或开采、
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矿业权。……矿业权人可以依照本规定出租、
抵押矿业权。”的有关规定,魏家峁煤电公司可以通过上述途径合
法取得或使用魏家峁露天矿矿业权并进行魏家峁露天矿煤炭开采。
由于在此期间,华能集团正在进行以“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方式,
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证),因此关于魏家
峁煤电公司通过何种途径合法取得或使用魏家峁露天矿矿业权,各
方并未进行具体约定。
2010 年,华能集团取得魏家峁露天煤矿《采矿许可证》。其后,
华能集团、北方公司以及本公司开始协商魏家峁煤电公司取得或使
用魏家峁露天矿采矿权的具体方式。经对比上述合法取得或使用矿
业权各种方式的具体条件,考虑减少未来魏家峁煤电公司与实际控
制人华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同时考虑有利于公司本年非公开发行项
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收购
魏家峁煤电公司股权),各方协商同意华能集团将所拥有的魏家峁
露天煤矿采矿权以评估作价出资的方式注入魏家峁煤电公司。
华能集团将该采矿权注入魏家峁煤电公司,并对魏家峁煤电公
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后,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收购华能集团、北方公司所持有的魏家峁煤电公司全部股
权。魏家峁煤电公司通过以上方式获得露天煤矿采矿权,使得募集
资金收购标的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得以增强;有利于增强魏家峁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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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发展、经营能力;同合作开发、租用等方式相比,有利于
减少未来关联交易。
二、 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内容
为进一步加快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
源,满足魏家峁煤电公司煤电一体化项目实施的需要,华能集团与
北方公司、本公司签署了《关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变动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华能集团拟以其拥有
的 魏 家 峁 露 天 煤 矿 采 矿 权 (《 采 矿 许 可 证 》 证 号 为
C1000002010021110056344 号)评估作价对魏家峁煤电公司进行增
资,并对魏家峁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协议签署日期:2011 年 5 月 9 日;
协议各方包括:甲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乙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本公司。
华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北方公司 51%的股权。
北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71.08%的股份。根据财政
部相关会计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华能集团、北
方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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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于2011年5月9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景龙、铁木尔、王永夫、石维
柱、张纲、李国宝、叶才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
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上述魏家峁煤电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调整完成后,
华能集团将持有魏家峁煤电公司的股权,持股比例系参照经有权机
构备案的评估值确定。
(2)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3)此次交易尚需由北方公司、华能集团分别履行其内部决
策程序。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1、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23 号
法定代表人:曹培玺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
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从事能源、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
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
(2)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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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69号
法定代表人:吕慧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亿元
经营范围: 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
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2、关联关系说明
华能集团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北方
公司51%的股权。
北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1,408,284,707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08%。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7 月 28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魏家峁村
办公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魏家峁村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1,000 万元(注)
法定代表人:李国宝
经营范围: 煤炭机械设备销售;销售工程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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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魏家峁煤电公司实收资本已增至 63,267 万元,增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北方公司持有魏家峁煤电公司 6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内蒙
华电持有魏家峁煤电公司 40%的股权。
华能集团将以其持有的魏家峁露天煤矿采矿权对魏家峁煤电
公司进行增资,魏家峁煤电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股权结构将
相应调整。
五、魏家峁露天煤矿采矿权基本情况
华能集团于 2004 年 5 月取得魏家峁露天煤矿探矿权,勘查许
可证证号:1500000421264;2010 年 2 月 9 日,华能集团以“探矿
权转采矿权”的方式取得魏家峁露天煤矿采矿权,华能集团《采矿
许可证》内容包括:
1、采矿权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2、证号为:C1000002010021110056344
3、矿山名称:魏家峁露天煤矿
4、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5、生产规模:600 万吨/年
6、矿区面积:52.617 平方公里
7、有效期限:30 年,2010 年 2 月 9 日至 2040 年 2 月 9 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华能集团持有的魏家峁露
天煤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
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得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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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峁露天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32 亿元。
该评估结果尚需经有权部门备案,备案过程中,评估结果可能
会因有权机构要求进行调整。
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甲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乙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本公司
协议签署日:2011 年 5 月 9 日
协议主要内容:
1、各方同意,甲方将依据本协议之约定,以向标的公司(北
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投入标的资产(甲方拥有的《采矿许
可证》证号为 C1000002010021110056344 号的采矿权)的方式对标
的公司进行增资。
2、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乙方、丙方所
认缴。各方同意,甲方以标的资产作价注入标的公司,认缴标的公
司的股权。甲方拟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 2011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
对标的资产及标的公司进行评估。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标
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系参考标的资产和标的公司经有权机构备案的
评估值确定。
3、各方同意对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进行调整。调
整完成后,甲、乙、丙三方持标的公司最终注册资本比例为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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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各方将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变动的相关公告、审批、备案、
登记程序。
4、各方同意,自采矿权办理至标的公司名下之日起,甲方即
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甲方享有并承担与该等股权有关的一切
权利、权益及义务,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
5、本次增资自下述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开始实施:
(1) 各方就本次增资履行完毕各自的内部审批程序;
(2) 本次增资在有权机构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程序。
6、标的公司应就本次增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并完成有
关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完整
性,从而增强公司实力。
2、本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前就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
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华能集团以其所拥有的魏家峁露天煤矿采矿权对魏家煤电公
司进行增资,有利于保持魏家峁煤电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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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魏家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能力;同其他方式相比,有利于减少
未来关联交易。
2、本次华能集团对魏家峁煤电公司的增资行为,按照资产评估
值定价,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
3、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的变动,系各方股东根据魏家峁煤电公
司经营发展所需,协商一致进行的,不会损害第三方的权益。
4、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认为华能集团以采矿权作价出资魏家峁煤电公
司以及变更注册资本及比例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在董事会
批准后按照相关议案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公司与华能集团、北
方电力签署的《关于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动之
协议书》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动之协议书》。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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