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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2-08-15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2-013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 元,税后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108 元。

    ●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21 日

    ● 除权(除息)日:2012 年 8 月 22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8 月 27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

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1 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 2012 年 8 月 2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 258,12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2 元(含税), 计 309,746,4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

109,814,003.03 元结转下年度。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2 年 8 月 21 日

       除权(除息)日:2012 年 8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 年 8 月 27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12 年 8 月 2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

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

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 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按 10%的税率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0.108 元。如 QFII 股东

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规定在取

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符合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的股东,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

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08 元;其他自行缴纳所得税的股东,公司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2 元。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71-6222388

    传 真:0471-6228410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