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上网电价调整公告2013-10-28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股票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3—02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网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
或“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转发的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3】1942 号)。现将涉及公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
涉及公司具体降价区域、降价标准见下表。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
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表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省级电网 降价标准
内蒙古西部 1.05
二、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涉及公司具体降
价区域、降价标准见下表。
有关跨省、跨区域送点价格调整表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类别 项目 降价标准
点对网 内蒙古西部送华北 1.35
网对网 内蒙古西部送华北 1.05
三、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1 分钱;对采用新技术
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 30mg/ m3 (重点地区低于 20 mg/
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
时提高 0.2 分钱。
四、以上电价调整自 2013 年 9 月 25 日起执行。
公司所属相关电厂上网电价分别执行上述标准,其中上都电
厂#5、#6 机组、聚达发电公司#7、#8 机组脱硝工程已经环保部
门验收,可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起执行上述第三种相关脱硝电价
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