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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4-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
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
责。现就 2013 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赵可夫、宋振国和公
司董事聂智陶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赵可夫先生为主任委员,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积极履行职责。
201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出具
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重大关
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对
会议相关内容出具意见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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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201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关于年报工作规程规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协商确定了总体审计计划,并在其进场审计前,完成了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的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之后,审计委员会
以书面函件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有关
工作,并就进展情况及主要问题及时进行沟通。要求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审意见认真审阅
后形成书面意见: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2 年度生产经营成果,同意将此
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原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执行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
中证天通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
良好,工作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发表审计意
见。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同时,经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审核,公司实际支付
中证天通 201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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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证天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
项。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
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内控体系,根据内控测评结果,修订、健全了内
部管理控制流程。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调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沟
通工作,及时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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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2014 年,我们将一如继往,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认
真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控建设,进一步
规范公司运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赵可夫、宋振国、聂智陶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