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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注入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4-11-1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4-037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注入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
公司对截至2013年底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
电力)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内容进行了梳理,形成可以实施的北
方电力履行其承诺的相关方案,即:北方电力拟将所持有的内蒙古蒙
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达公司)43%的股权以及丰镇
发电厂5、6#机组打包于2014年内注入公司,其余承诺项目豁免履行
相关义务,该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资产注入的前期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涉及的资产与股权
的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并经北方电力股东
会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最终持有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53%的股权(含公司原持有的10%的股权)以及丰镇发电厂5#、
6#机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北方电
力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北方电力股东会的批准。



   一、本次交易实施的背景

   (一)与北方电力协商的关于其承诺的实施方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避免同业竞争,2011 年 7 月,公司控股

股东北方电力做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2011 年 11 月,北方

电力对前述承诺进一步细化,针对其 2012 年、2013 年可以考虑以各

种方式逐步分批启动注入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初步筛选并公开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对

截至 2013 年底北方电力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内容进行了梳理。本着

审慎原则,公司对所涉及项目进行了调研。受近年煤炭市场价格大

幅下跌、煤炭行业整体不景气等客观因素影响,如将北方电力 2011

年 11 月公开承诺所涉及煤炭、铁路项目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

市公司利益,有损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经沟通,形成可以实施的北方电力履行其承诺的相关方案,即:北方

电力拟将所持有的蒙达公司 43%的股权以及丰镇发电厂 5、6#机组打



                              2
包于 2014 年内注入公司,其余承诺项目豁免履行相关义务。该方案

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二)将上述两项目打包注入公司的主要原因

   1.蒙达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较好,丰镇发电厂 5、6#机组暂处于亏

损状态,两项目打包后整体处于盈利状态,且上述项目战略位置重

要。

   2.蒙达公司与公司控股的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京达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

达公司)同属达拉特电厂不同时期建设的工程,丰镇发电厂 5、6#

机组与本公司所属丰镇发电厂 1—4#机组同属丰镇发电厂不同时期

建设的工程。上述两项目注入公司后,可有效解决公司在达拉特电

厂、丰镇发电厂的一厂多制问题,进一步减少公司与北方电力

之间的同业竞争以及因一厂多制问题引发的关联交易,降

低管理成本。



   二、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已与北方电力签署《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北

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与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104,688.80 万元受让北方电力拥有的蒙达公司 43%的股权及丰镇发

电厂 5#、6#机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3
    北方电力持有公司 56.62%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有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

    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上,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

股东北方电力须回避表决。



    三、交易方介绍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2004 年 1 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景龙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

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煤炭经营;进出口

贸易。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审

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北方电力合并口径资产总计 762.66

亿元,负债总计 608.15 亿元,净资产总计 154.52 亿元;2013 年,

北方电力合并口径的营业总收入 240.44 亿元,利润总额 8.35 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23 亿元。北方电力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 51%。
                                 4
    截至 2013 年末,北方电力总装机容量为 1616.3 万千瓦。合并资

产总额 762.66 亿元,负债总额 608.15 亿元,所有者权益 154.51 亿

元,资产负债率 79.74%。

    四、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关联方北方电力购买资产、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北方电力持有的蒙达公司 43%的股权

    蒙达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蒙达公司成立于 1994 年,注册资本 8.2 亿元,北方电力持有其

43%的股权;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47%的股权;本

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

    截至 2013 年末,蒙达公司装机容量为 132 万千瓦(4×33 万千

瓦),资产总额 22.64 亿元,负债总额 7.81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83

亿元,资产负债率 34.51%。蒙达公司 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20

亿元,利润总额 2.14 亿元。

    蒙达公司与公司所属京达公司、聚达公司同处一个厂区,均属达

拉特发电厂不同时期建设的发电工程。

    2.丰镇发电厂#5、#6 机组

    丰镇发电厂#5、#6 机组属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该厂为北方电

力所属分支机构,规模为两台 20 万千瓦发电机组。截止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5.77 亿元,负债总额 5.77 亿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1 亿元,利润总额-0.56 亿元。
                               5
   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与内蒙华电丰镇发电厂同处一个厂区,为丰

镇发电厂不同时期建设的发电工程。

   (三)交易标的企业财务数据

   1. 蒙达公司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蒙达公司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蒙达

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蒙达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6,354.97
   负债总额                                             78,061.91
   净资产                                             148,293.06
                                          2013 年
   营业收入                                           172,004.13
   利润总额                                             21,403.01
   净利润                                               15,448.61

   2. 丰镇发电厂#5、#6 机组(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北方电力丰

镇发电厂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

报告,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北方丰镇主要财务数据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747.43
              负债总额                                   57,747.43
                净资产                                           0
                                           2013 年
            营业收入                                     60,144.45
            利润总额                                     -5,597.56
        净利润                                           -5,597.56



                              6
      (四)交易标的企业的资产评估情况

      1. 蒙达公司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774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主要前提,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蒙达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分析

比较,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具体评估

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8,118.45            48,118.45               -               -
2    非流动资产               178,236.51          238,566.01       60,329.50          33.85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8    固定资产                 160,145.19           197,152.32      37,007.13          23.11
9    在建工程                  15,600.06            15,474.99        -125.07          -0.80
14   无形资产                     300.85            23,748.29      23,447.44       7,793.73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2.24             1,302.24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88.17                  888.17            -               -
20          资产总计          226,354.96          286,684.46       60,329.50          26.65
21   流动负债                  67,447.14            67,447.14               -               -
22   非流动负债                10,614.76            10,614.76               -               -
23          负债合计           78,061.90            78,061.90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8,293.06           208,622.56      60,329.50          40.68

      (2)收益法评估结果



                                              7
    采用收益法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08,251.51 万元。与核实后账面值 148,293.06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59,958.45 万元,增值率为 40.43%。

    (3)评估结论的确定

    由于收益法评估预期收益的预测具有不稳定性,出于谨慎性考

虑,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结果。

    2. 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丰镇发电厂#5、#6 机组)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77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主要前提,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进行整体评估。具体评估结

果如下:

    2013 年 底 账 面 资 产 总 额 为 57,747.43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57,747.43 万元,净资产为 0 万元。因为北方电力丰镇电厂是北方电

力所属分公司,账面未核算净资产。考虑本次拟打包注入是资产负

债全部转让,所以未对北方电力丰镇电厂做模拟资产负债表,该厂

与北方电力往来作为负债由内蒙华电承接。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评 估 结 果 为 净 资 产 14,981.10 万 元 , 增 值

14,981.10 万元。

    因北方电力丰镇发电厂过去经营亏损,因此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




                                   8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丰镇发电厂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4,034.26            14,034.26              -               -
2    非流动资产               43,713.17          58,694.27       14,981.10          34.2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43,335.64            56,485.73     13,150.09          30.34
14   无形资产                    377.53             2,208.54      1,831.01         485.00
20          资产总计          57,747.43          72,728.53       14,981.10          25.94
21   流动负债                 -2,668.11            -2,668.11              -               -
22   非流动负债               60,415.54            60,415.54              -               -
23          负债合计          57,747.43            57,747.43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4,981.10     14,981.10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转让的定价是交易各方考虑各标的资产自身的生产经营及

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战略协同效应等因素,并综合考虑资本

市场走势、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过往交易估值水平、各目标公司

资产评估结果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多次谈判磋商最终确定,其

中北方电力持有的蒙达公司 43%的股权交易对价按照其评估净资产

值的 43%确定,为 89,707.70 万元,丰镇发电厂#5、#6 机组交易对

价为评估净资产值 14,981.10 万元,合计 104,688.80 万元。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资产与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主体:本公司(甲方)
                                             9
                    北方电力(乙方)

   (二)交易标的:

   协议 2.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拟以其下属的丰镇电厂 5#、

6#机组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清单为准)

及乙方持有的蒙达公司 43%股权出售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

约定,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及标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

   协议 3.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及标的股权的

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中国华能集团

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

格为 14,981.10 万元,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 89,707.70 万元,合计

104,688.80 万元。

   (四)支付方式:

   协议 3.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转让对

价。
    (五)转让价款支付期限:

    协议 4.1:双方同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应按 50%、20%

和 30%的比例分三次支付转让对价,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交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支付应在交割日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三次支付应在交割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

   (六)交割:

   协议 7.1: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适当放弃的前提下,除

非双方另有约定,甲乙双方应以 2014 年 12 月 1 日为交割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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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于交割日起,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将标的资产及

标的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审批、备案、有关机关或第三方同意,完成有关

交易批准文件、标的股权相关权证、资料文件的实际交付。

   (七)标的资产及标的股权在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协议 5.1双方同意,标的资产及标的股权在评估基准日到交割

日的过渡期间形成的期间盈利、收益由乙方享有,期间亏损、损失

由乙方承担。

    (八)相关的人员安排

    协议 6.1:根据‘人随资产走’原则,与标的资产相关人员的

劳动和社保关系将随资产一并转移至甲方,由甲方另行与该等人员

签署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置问题。

    6.2:本次交易完成后,蒙达公司将继续独立、完整地履行其

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置问题。
    (九)协议生效

    协议第十一条:11.1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1.1.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各方公章;

    11.1.2 乙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按照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的规定,完成了内部审议和批准手续;

    11.1.3 甲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决议;

    11.1.4 标的股权的评估报告已经获得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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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其他安排

    协议 6.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为蒙达公司和丰镇发电厂提供

的融资或融资担保,除非另有约定,该等融资和担保将根据目前已

签署的合同继续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协议 6.4:本次交易完成后,蒙达公司和丰镇发电厂与乙方及
其关联方产生的交易,纳入甲方关联交易管理。



   七、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北方电力支持内蒙华电发展承诺的具体落实,有利于

内蒙华电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市场份额、提高竞争能力和持

续发展能力。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审议批准,公司董

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吴景龙、铁木尔、石维柱、聂智陶、

张纲、王宝龙、张众青回避表决。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交易还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

关联股东北方电力须回避表决。

   (二)其他有关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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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于蒙达公司 43%股权的转让,已经取得蒙达公司另一股东

方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本次蒙达公司股权交易优先

受让权的函。

   本次转让行为尚须经北方电力股东会批准。



   九、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2 年与北方电力已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年报。

   2014 年与北方电力已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4-003、012、013 号临时公告。

   公司 2014 年上半年与北方电力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详见公

司 2014 年半年年度报告。



   十、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以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

事项是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其对公司所做

的承诺,将相关资产注入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有资质的

资产评估机构做出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

权部门备案,其他相关安排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认为该关联交

易事项是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其对公司所
                             13
做的承诺,将相关资产注入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有资质

的资产评估机构做出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相应资产评估报告已经

有权部门备案,其他相关安排符合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

小股东利益。


    监事会全体成员检查了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过程,认为董事会批
准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审议过程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交
易方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特点。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三)《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
任公司丰镇发电厂全部资产及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
字(2014)第 0773 号)。
    (四)《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内蒙古蒙
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
评报字(2014)第 0774 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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