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 核查意见书 保荐机构名称: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 A 股简称: 内蒙华电 保荐代表人名称: 王燚 上市公司 A 股代码: 600863 本保荐机构保证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核查意见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或“公 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相关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在现有流通股股本的基础上, 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 东按每 10 股送 3.5 股的比例安排对价,共计 13841.1 万股。改革方 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全部获得上市流通的权 利。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1 内蒙华电董事会于 2006 年 4 月 19 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6 年 4 月 20 日,对价股份上市日和复牌日为 2006 年 4 月 24 日。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追加对价安排 内蒙华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被保荐的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 履行情况 (一)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主要承诺事项如 下: 1、法定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 12 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2)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在 24 个月内不 超过 10%; 2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附加承诺 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力”)作 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日起 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6 个月内,北方电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3.99 元/股。北方电力如有违反本 项承诺的卖出交易,将卖出股票所得资金划入内蒙华电账户归内蒙华 电全体股东所有。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前述承诺中设定的价 格应按下述公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P1=P-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3 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1=(P-D)/(1+N) P 为设定的价格,P1 为调整后的价格,D 为每股派息,N 为送 转率。 北方电力承诺将按照国家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精神,继 续支持内蒙华电的发展;通过支持其收购优质资产等具体措施,增强 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北方电力将提议内蒙华电 2005-2006 年连续二年的利润分配比 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50%,且每股分红不低于 0.1 元。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二)履行情况 1、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北方电力未减持公司股票。 2、公司 2005、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 50%,且每股分红不低 于 0.1 元。北方电力依照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投了赞成票。 3、为实现北方电力增强本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承诺, 同时,也为逐步解决本公司与北方电力之间的“一厂多制”、“同业竞争” 等问题,北方电力与公司 2009 年进行了资产置换,将北方电力拥有 的盈利能力较强的资产与公司的亏损资产进行整体置换。2009 年 4 4 月 10 日,公司与北方电力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双方同意将公司下 属的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资产与北方电力下属的乌海发 电厂资产进行整体置换,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按照净资 产评估值置换,差价部分以现金补足。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 《关于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截至 2009 年 7 月 31 日本次资产置换取得了相关权力机构和主管部门批准。2009 年末,公司已履行完成相关置换手续。 根据本公司核查,内蒙华电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 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被保荐上市公司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 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的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408,284,707 71.08 国有法人股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9,064,258 1.97 国家股 流通股东 533,871,035 26.95 流通股 合计 1,981,220,000 100 - 2、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7 年 4 月 24 日,北京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64,258 股股份具 5 备上市流通条件,2007 年 5 月,该部分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流通后 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408,284,707 71.08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东 572,935,293 28.92 流通股 合计 1,981,220,000 100 - 3、2012 年 3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结构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 752 号)文件,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19 号文批准, 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了 60,000 万股新股,3 月 19 日,该部分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北方电力未参与本次内蒙华电非公开发行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8,284,707 77.80 1,408,284,707 1、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54.56 国有法人股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000,000 3.68 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0 3.10 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 2.32 5、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 2.32 6、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 2.32 55,000,000 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3 6 8、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94 9、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94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 1.94 1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 1.55 流通股东 572,935,293 22.20 流通股 合计 2,581,220,000 100 - 4、2013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后的股本结构 2013 年 3 月 21 日,非公开发行 60,000 万股股份解禁上市流通。 本次股份流通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1,408,284,70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54.56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东 1,172,935,293 45.44 流通股 合计 2,581,220,000 100 - 5、2013 年 7 月送转股后的股权结构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3 年 7 月 5 日,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58,12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本总额由 258,122 万股增加到 387,183 万股,其中新增的可流通社会公众股 586,467,646 股于 2013 年 7 月 9 日上市流通。 本次股份转增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7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112,427,061 54.56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东 1,759,402,939 45.44 流通股 合计 3,871,830,000 100 - 6、2014 年 7 月送转股后的股权结构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 7 月 24 日,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87,18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股本总额由 387,183 万股增加到 580,774.5 万股,其中新增的可流通社会公众股 879,701,469 股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上市流通。 本次股份转增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股权性质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168,640,592 54.56 国有法人股 流通股东 2,639,104,408 45.44 流通股 合计 5,807,745,000 100 -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市公司提交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 通公告》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根据内蒙华电向本保荐机构出具的说明,内蒙华电控股股东北方 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除正常经营性往来款外,不存在 其他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8 五、上市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数量为 3,168,640,592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本次上市数量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 股股份数量(股)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股) 通股股份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1 北方联合电力有 3,168,640,592 54.56 3,168,640,592 0 限责任公司 合计 3,168,640,592 54.56 3,168,640,592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 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股数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存在 差异: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3 年 7 月 5 日,公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58,12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份 129,061 万股。股 本总额由 258,122 万股增加到 387,183 万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由 1,408,284,707 股增加至 2,112,427,061 股。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4 年 7 月 24 日,公司以 9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87,18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份 193,591.5 万股。 股本总额由 387,183 万股增加到 580,774.5 万股。北方联合电力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由 2,112,427,061 股增加至 3,168,640,592 股。 截至目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股数为 3,168,640,592 股。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1)根据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7 年 4 月 24 日,北京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064,258 股股份 具备上市流通条件,2007 年 5 月,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 (2)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蒙电华 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1】752 号)文件,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19 号 文批准,2012 年 3 月 14 日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了 60,000 万股新股。 3 月 19 日,该部分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2013 年 3 月 21 日,该部分股份解禁上 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 10 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综上,内蒙华电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168,640,592 -3,168,640,592 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 的流通股份 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168,640,592 -3,168,640,592 0 A股 2,639,104,408 +3,168,640,592 5,807,745,000 B股 无限售条件 H股 的流通股份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639,104,408 +3,168,640,592 5,807,745,000 股份总额 5,807,745,000 5,807,745,000 七、其他事项 无。 八、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内蒙华电的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 诺,内蒙华电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 关规定。 11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燚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 月 8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