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08-12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6-020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订《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
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股东的
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
行信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及履行《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每三年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以及股东、独
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对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和必要
的调整,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通过电话、媒体或当面沟通的方式广泛听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对公司分配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量公司股东、独立
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合理制定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依照《公司章程》、《规划》
要求,结合公司年度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后续年度资金需求、
股东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合理的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
过后实施。公司应接受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分配方案制定及实
施的监督。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计划
1、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
主要包括: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润。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比数分配股利。
2、公司每年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和比例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
法定公积金累积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以不
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
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
(4)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税后利润,普通股股利按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以前年度
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
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
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
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如有)不参与分配利润。
4、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
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必要时可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
金分配。
5、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连
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40%。
6、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
项目除外)。
7、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
9、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
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