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拟转让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的议案》的书面意见2017-03-30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书面意见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于拟转让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的议案》的书面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拟转让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上述事项的开展,符合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需要,转让价格以经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通过
挂牌交易的方式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宋建中、颉茂华、赵广明、陆珺
二○一七年 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