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8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 2017-048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形成决
议。
(四)公司董事 12 人,参加表决 12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批准了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还
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7-050 号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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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确保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在
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调整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1,100 万元(含 191,10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
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7,522.30 万元(含 187,522.30 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股东大
会授权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
联董事李向良、薛惠民、梁军、郝光平、锡斌、隋汝勤、卢自华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开
发行可转换债券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
司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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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
整。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临 2017-051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
联董事李向良、薛惠民、梁军、郝光平、锡斌、隋汝勤、卢自华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 10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
联董事李向良、薛惠民、梁军、郝光平、锡斌、隋汝勤、卢自华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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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详见 10 月 2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方案涉及关联
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向良、薛惠民、梁军、
郝光平、锡斌、隋汝勤、卢自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属于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临 2017-052 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专项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审核了该议案,认为公
司采用专项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
资金风险,保障公司资金需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
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采用专项融资方式进
行融资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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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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