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600863            股票简称:内蒙华电           编号:临2018-022
债券代码: 110041            债券简称: 蒙电转债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

书面方式送达。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董事 12 人,参加表决 12 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

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临 2018-023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

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制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董事会工作

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第三条:
         原为: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其

职务。

    修改为: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

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其职

务。

    2、修改第九条:

   原为:董事会成员人数及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设置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修改为:董事会成员人数及董事长的设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3、修改第十条:

    原为: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在该届董事会首次会议上由

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其免职或罢免也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批

准。

    修改为:董事长由董事担任,在该届董事会首次会议上由全体董事

过半数选举产生,其免职或罢免也应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

       4、修改第十二条:
       原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

条行使职权。

       修改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

职权。

       5、删除原第十四条,原先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原为:公司董事会对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

准。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行使投资决策权限。

         6、修改第三十六条(原为第三十七条)

    原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

主持。

    修改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

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要求及《公司章程》

修改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

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第六条:

    原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

人代为行使。

    修改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

    2、删除原第七条内容,原先条款序号自动顺延。

    原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3、增加条款

增加第七十一条(原为第七十二条)第六款

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