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8-12-1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18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本办法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的原则:
(一)效益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共享成果,共
担责任;
(二)战略导向原则,与公司持续发展的目标相符;
(三)竞争力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
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与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比具有竞争
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考核及确定薪酬分配原则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高管薪酬制度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
薪(含福利工资)、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
第七条: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反映对高管人员的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是高管人
员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管理难度,所承担
的管理责任和本行业、本地区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
确定。
第八条:福利工资
公司高管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等福利工资
部分,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基本年薪中代扣代缴;应
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
第九条:效益年薪
效益年薪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的浮动年薪部分,以
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十条:年薪日常管理
(一)基本年薪按月发放,不与考核挂钩。
(二)效益年新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年终考核后发放。
(三)年薪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年薪制人员任职不满一年的,按实际任职月数领取相
应年薪。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