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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2018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6-13  

						债券代码:136917                    债券简称:18 蒙电 Y1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零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4月对外公布的《内蒙古蒙电华能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

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招商证券书面许

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

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目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 9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 10

第五章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3

第六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七章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5

第八章 其它事项 ......................................... 16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债券概况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受托

  管理人的债券包括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18蒙电Y1”)

  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18蒙电Y2”)(两者以下简称

  “本次受托债券”),本次受托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2018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2018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一)                     一期)(品种二)
  债券简称                   18 蒙电 Y1                           18 蒙电 Y2
  债券代码                     136917                               136918
核准文件和核准
                                  证监许可[2018]1790 号/不超过 20 亿元
    规模
   发行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到期日                2021 年 11 月 19 日                  2023 年 11 月 19 日
                 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   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
                 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    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
  债券期限       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    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
                 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    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
                     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发行规模                    15 亿元                               5 亿元
  债券利率                     4.89%                                5.15%
                 每个周期内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     每个周期内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
  计息方式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付息方式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
                 况下,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   况下,每年的 11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付息日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     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
                 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     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

                                               3
                 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    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
                           率计算复息)                        率计算复息)
  担保方式                    无担保                              无担保
发行时信用级别          主体 AAA,债项 AAA                  主体 AAA,债项 AAA
 跟踪评级情况           主体 AAA,债项 AAA                  主体 AAA,债项 AAA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18年度,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

  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勇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218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

楼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774.50万元1

     发行人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应,蒸汽、热水的生产、供应、

销售、维护和管理;风力发电以及其他新能源发电和供应;对煤炭、

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对煤化工、煤炭深加工行业投资、建

设、运营管理,对石灰石、电力生产相关原材料投资,与上述经营内

容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注1:发行人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6月28日进入转股期,截至2018年12月
31日,可转换公司债累计转股98,297股,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580,784.33万股。
注2:发行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工商变更登记
正在办理中,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以火力发电、供热为主,兼顾部分风力发电及煤炭业务。

发行人的全部发电资产均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在发电业务方面,

发行人直属、控股电厂均为独立的发电主体,所属蒙西区域电厂所发

                                       5
             电量通过内蒙古西部电网主要以直调、大用户交易等方式销售给终端

             客户,还有部分计划外交易电量。“点对网”的西电东送电厂所发电

             量通过华北电网主要以直调方式销售给终端客户,也有部分交易电量。

             所属蒙东地区风力发电通过内蒙古东部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魏家峁

             公司一期通过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交流输变电网销售给终端客户。随

             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竞价上网将会是发电企业主要的销售方

             式,发行人将按照客户需求采取提高服务质量、开拓新的市场及客户

             等新的营销方式来应对新的市场要求。

                   在供热业务方面,包括民用供热及工业供热,其中,民用供热直

             接销售给热力用户或通过协议以趸售方式销售给热力公司。工业供热

             以协议方式直售给客户。

                   在煤炭业务方面,发行人全资控股的魏家峁公司为煤电一体化项

             目,煤炭产能600万吨,部分煤炭用于电厂项目,其余外销。

                   2018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地区划分的各项指标及与

             上年度对比如下: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电力销售       12,440,811,019.64   9,890,223,506.87       20.50      16.95        10.62       增加 4.55 个百分点
  热力销售         264,282,754.72     322,045,256.40        -21.86     12.09        13.24       减少 1.24 个百分点
  煤炭销售         903,682,500.93     468,562,854.06        48.15      14.76        21.92       减少 3.0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内蒙古电网地区    6,869,181,089.19   6,026,879,912.36       12.26      22.15         11.3       增加 8.57 个百分点


                                                        6
                                                                                                       增加 18.79 个百分
东北电网地区       77,424,837.53      55,398,082.25        28.45            28.48         -0.14
                                                                                                              点
华北电网地区     6,766,674,367.26   4,700,429,298.91       30.54            11.54          11.2       增加 0.21 个百分点

                   发行人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37.43亿元,同比增加19.60亿元,

               增长16.64%。主营业务收入实现137.13亿元,同比增加19.63亿元,

               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24.41亿元,同比增长16.95%;供热产

               品销售收入实现2.64亿元,同比增长12.09%;煤炭销售收入实现9.04

               亿元,同比增长14.76%。

                   本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6.64%主要是以下因素共同影响:①平

               均发电利用小时同比增长12.30%,售电量同比增长12.01%,受上网电

               价上调影响,售电平均单价增加10.72元/千千瓦时,同时发行人所属

               魏家峁公司电厂项目两台机组投产,使得发行人电力销售收入同比增

               加;②发行人通过热电联产技术改造,售热量同比增长,使得售热收

               入增长;③由于魏家峁公司电厂项目两台机组投产,部分煤炭自用,

               煤炭销量同比减少0.72万吨。由于煤炭销售平均单价(不含税)同比

               增加40.43元/吨,煤炭销售收入增加1.16亿元。

                   本年营业成本同比增幅11.06%,主要是以下原因共同影响:①发

               电量同比增加;②标煤单价同比增加19.20元/吨。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2017年度、2018年度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

               下表所示: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亿元)                                          429.65                            430.94
           总负债(亿元)                                          265.12                            293.36

                                                       7
所有者权益(亿元)                              164.53                        137.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
                                                131.09                        105.54
计(亿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亿元)                              137.43                        117.83
利润总额(亿元)                                 14.49                         10.27
净利润(亿元)                                   10.94                            7.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3                           5.14
(亿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晕净额(亿元)                        32.84                  33.24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晕净额(亿元)                       -11.46                  -26.7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晕净额(亿元)                       -21.58                  -3.11

      4、主要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2018            2017年12月31日/2017
           项目
                                     年度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亿元)                       49.88                         45.60
流动比率                                           0.32                           0.24
速动比率                                           0.26                           0.18
资产负债率                                      61.71%                        68.07%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9                           0.16
利息保障倍数                                       2.25                           1.9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01                           3.2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4.58                           4.3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8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根据《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约定,“18蒙

电Y1”、“18蒙电Y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

银行贷款及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及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18蒙电Y1”、“18蒙电Y2”募集资金已

全部按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




                             9
        第四章 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


    2018年度,本次受托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

措施未发生变更。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增信机制

    本次受托债券无担保、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计划

    “18蒙电Y1”、“18蒙电Y2”的起息日为2018年11月20日,若发

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存

续期内每年的11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18蒙电Y1”、“18蒙电Y2”设发行

人续期选择权,若发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延长本期债券

期限,则本期债券的期限自该计息年度付息日起延长1个周期。若发

行人在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

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三、偿债保障措施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

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

理、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

兑付的保障措施。
                             10
    1、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将严格依照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本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将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相关业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

格检查,并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

并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增强公司主营业务对本期债券本息偿

付的支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稽核等

方面顺畅运作。

    2、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

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

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招商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

人的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

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

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
                              11
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4、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

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

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

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

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

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发

行人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将根据《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条款的约定,采取措施

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12
         第五章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




                             13
                 第六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8蒙电Y1”、“18蒙电Y2”于2018年11月20正式起息。本期债

券附递延支付利息权和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

利息权的情况下,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付息日为每年的11月2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若在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

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第一次付息。2018年

度,发行人按约定尚未到第一个付息日,尚未支付第一年债券利息,

亦不涉及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和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情况。




                             14
             第七章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18年11月12日,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并出具了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债券(第

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G470-F1号),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18蒙电Y1”、“18蒙电Y2”的

信用等级为AAA。在“18蒙电Y1”、“18蒙电Y2”的存续期内,中诚信

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行业及其他情

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后,于2019年5月27日出具了《内蒙古蒙电华

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

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70号),维持本次发债主

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蒙电Y1”、“18蒙电

Y2”的信用等级为AAA。




                             15
                        第八章 其它事项


一、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指定的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为董事会

秘书王晓戎及证券事务代表任建华。2018年度上述人员未发生变动情

况。

二、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变动情况

       2018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

变动。

三、发行人董事长变动情况

       因工作原因,李向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辞职

申请自新任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鉴于公司董事长李向良先生工作发

生变动,发行人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

名彭勇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发行人2018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彭勇先生为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选举

彭勇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上述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

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