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19-037
转债代码:110041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转股代码:190041 转股简称:蒙电转股
债券代码:136917 债券简称:18 蒙电 Y1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
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
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第八条之规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
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是公司根据财
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不会对当期
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
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财政
部的要求于 2019 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执行上述《修订通知》。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
公司财务核算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财务核算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列示)”;
4、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
府补助,无论是否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除报表科
目列报调整及比较数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报表科目列报调整项目名称和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金额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205,419,649.69
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 2,063,314,383.85
应收账款”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268,734,033.54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41,450,574.00
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
应付账款 1,491,958,277.45
付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33,408,851.45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合理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合理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
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
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报备文件:
(一)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
(二)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