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审议了公司收购兴和县察尔湖海润生态光伏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察尔湖光伏”)100%股权各有关事项,认为 公司收购察尔湖光伏 100%股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清洁能源比重,推进结构转型;有利于实现对光伏发电行业的 合理化布局,扩大公司新能源市场规模;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 量,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收 购察尔湖光伏 100%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宋建中、颉茂华、赵可夫、陆珺 2019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