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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2020-04-29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208,474,806.69 元;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为 1,104,058,503.79 元,扣除可续期债券利息
99,100,000.00 元后,合并报表当年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
润为 1,004,958,503.7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6 元(含税)。
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08,492,784 股计算,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31,870,090.78 元,占合并
报表当年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 72.83%。
    鉴于“蒙电转债”已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进入转股期,
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
公司总股本存在因“蒙电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
司将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
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本次现金分红方案
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
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
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