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转债代码:110041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转股代码:190041 转股简称:蒙电转股 债券代码:136917 债券简称:18 蒙电 Y1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尚待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薛惠民、郝光平、锡斌、梁军、高原、长明回避表 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日常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 (二)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 2020 年度经营计划及相关规定,并参考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进行了细化, 并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包括子议案:《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 融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 议》)及《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含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度 2020 年 超出股东大会预计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金额 技术服务、施工服务及其他 相关或类似的经营性劳务服 15,000 9,928.25 未超出预计金额 务等 设备采购及其他 5,000 355.71 未超出预计金额 原材料采购 10,000 3,917.45 未超出预计金额 2 保险、保理等金融服务 35,000 977.25 未超出预计金额 融资、融资租赁等资金 未超出预计金额 100,000 0 支持 (2)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开户、存款及其他金融服 务等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2020 年 超出股东大会 关联交易类别 2020 年度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日最高存款余额 250,000 128,300 未超出预计金额 日最高贷款余额 100,000 13,000 未超出预计金额 累计年度存贷款利息 1,500 1,162.39 未超出预计金额 其他金融服务 400 43.57 未超出预计金额 (3)与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0 年 超出股东大会 关联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 销售产品、材料、燃料等 160,000 99,352.49 未超出预计金额 采购原材料、燃料等 350,000 31,574.08 未超出预计金额 融资服务 250,000 130,548.69 未超出预计金额 担保服务 200,000 56,878.26 未超出预计金额 3 燃料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服务与技 40,000 34,137.98 未超出预计金额 术服务 房产、土地、设备租赁服务 5,000 1,893.82 未超出预计金额 设备维护、检修运行服务 10,000 0 未超出预计金额 电力热力销售服务 5,000 3,000.02 未超出预计金额 其他管理服务 700 596.46 未超出预计金额 注:年度预计时,考虑在煤炭市场出现特殊变化情况下,通过北方电力公司 所控制煤源及燃料供应网络基本可以覆盖本公司的电煤采购需求,以保证特殊情 况下的安全生产。框架协议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协议及其项下的交易 对北方电力形成依赖。 二、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及相关规定,并参考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具体如 下: (一) 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 含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之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1 年度预计金额 技术服务、施工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的经营性劳务 30,000 服务等 设备采购及其他 5,000 原材料采购 10,000 4 保险、保理等金融服务 50,000 融资、融资租赁等资金支持 100,000 (二)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开户、存款及其他金融 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1 年度预计金额 日最高存款余额 250,000 日最高贷款余额 100,000 累计年度存贷款利息 1,500 其他金融服务 400 (三)与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2021 年预计金额 销售产品、材料、燃料等 160,000 采购原材料、燃料等 350,000 融资服务 250,000 担保服务 200,000 燃料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督服务与技术及研发服 50,000 务 房产、土地、设备租赁服务 5,000 设备维护、检修运行服务 10,000 电力热力销售服务 8,000 其他管理服务 700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 团”) 5 关联方关系:华能集团持有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北方电力”)7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6 号 企业性质:中央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舒印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 亿元 主营业务范围:主营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 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从事能源、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 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 历史沿革:1988 年 8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华能集团。2002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能集团实施了改组,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 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2017 年 12 月,华能集团完成公司制改 制,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名称由“中 国华能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 亿元人民币变更为 349 亿元人民币。华能集团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是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中央国有企业。 (二)关联方名称: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能财务公司”) 关联方关系:华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华能集团的控股子 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 2 号天银大厦 C 段西区 7 层、 6 8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世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历史沿革:华能财务公司的前身是华能金融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5 月,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财务公司之一,属非银行金 融机构。 主营业务范围:华能财务公司为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其 主营业务为吸收华能集团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 资租赁,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 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等。 华能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能集团。 (三)关联方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关系:北方电力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6.91% 的股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 15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向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亿元 主营业务范围: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 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煤炭经营;进出口 贸易。 7 北方电力的控股股东为华能集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与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产品、原材料购销、服务互供、资金支 持及其他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详见前述第二部分列表 内容)。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1、交易事项实 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 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 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 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 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 格确定。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 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 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与关联方可在上述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 署具体交易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交 易时间等依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8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上述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 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 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能够充分利 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 力。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也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 六、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有关事项,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 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 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定价合理、公允, 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了有关事项,认为上述议案所涉 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 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9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