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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蒙电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21-038
转债代码:110041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债券代码:136917                                   债券简称:18 蒙电 Y1
债券代码:136918                                   债券简称:18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蒙电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期间已触发“蒙电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蒙电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
者以转股价格 2.56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
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蒙电转债”将全部冻结,
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蒙电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蒙电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如投资者
持有的“蒙电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
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
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
《关于实施“蒙电转债”赎回的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蒙电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
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
续“蒙电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
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18,752,2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187,522.0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公司 187,522.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简称“蒙电转债”,可转债代码“110041”。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蒙电华
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蒙电转债”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
本公司股份。“蒙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95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2.56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
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蒙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56 元/股的 130%,即 3.328 元/股,
已触发“蒙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蒙电转债”。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蒙电转债”的议案》,同
意公司行使“蒙电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蒙电转债”
全部赎回,并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发布“蒙电转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 3 次,通知
“蒙电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
续“蒙电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
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蒙电转债”。
    五、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蒙电转债”持有人
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 2.56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可转债
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
转股的“蒙电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
后,“蒙电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蒙电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如投资者持
有的“蒙电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
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
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蒙电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时间、
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六、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蒙电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71-6222388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