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风险处置预案的意见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关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公司制定的《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金融 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 二、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 险,并针对风险制定了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具有可行性, 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 独立董事:卢文兵、赵可夫、闫杰慧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