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15 号准则解释”),要求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 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 出。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 整。 (二)变更时间 依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 号 准则解释。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1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 15 号准则解释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准则解释 15 号新旧政策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 15 号准则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解释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相应会计期间的试运行收入、成本、由于资产 原值变动而产生的折旧影响以及相关递延所得税项等。追溯调整不切 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 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如果一项资产试运行期间横跨 2021 年 1 月 1 日,则与该资产相 关的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试运行收入和成本应当计入 2020 年损益, 相应调整 2021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试运行收 入和成本应当计入 2021 年损益,相应调整 2022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 15 号准则解释衔接规定,对公司报表科目列报调整项目的 名称和金额如下表: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追 项目 影响数 (追溯前) 溯后) 固定资产 26,935,234,451.40 66,057,768.21 27,001,292,219.61 未分配利润 2,953,156,250.78 43,236,744.26 2,996,392,995.04 少数股东权益 3,004,248,176.20 22,821,023.95 3,027,069,200.15 (续)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追 项目 影响数 (追溯前) 溯后) 在建工程 3,304,673,436.82 631,380.54 3,305,304,817.36 未分配利润 3,375,577,724.77 378,828.32 3,375,956,553.09 少数股东权益 3,301,539,128.64 252,552.22 3,301,791,680.86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追溯前) 影响数 2021 年度(追溯后) 营业收入 18,933,565,813.08 67,721,598.36 19,001,287,411.44 营业成本 17,041,414,939.57 2,295,210.69 17,043,710,150.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2,250,182.54 42,857,915.94 495,108,098.4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34,285,601.01 22,568,471.73 -311,717,129.28 (续)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追溯前) 影响数 2020 年度(追溯后) 营业收入 15,360,550,807.48 631,380.54 15,361,182,188.02 营业成本 13,123,741,306.69 13,123,741,306.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759,063,637.28 378,828.32 759,442,465.60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9,554,810.45 252,552.22 -59,302,258.23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3 单位:元 2021 年度(追溯 2021 年度(追溯 项目 影响数 前) 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611,635,122.71 46,484,677.80 18,658,119,800.51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2,244,783,787.97 138,541.68 12,244,922,329.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23,471,064.22 46,346,136.12 1,069,817,200.34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续) 单位:元 2020 年度(追溯 2020 年度(追溯 项目 影响数 前) 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09,554,150.27 13,209,554,150.27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6,122,158,900.72 6,122,158,900.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59,066,372.52 1,159,066,372.52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15 号准则解释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有 关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 中 审 亚 太 [2022]003314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归母净利润、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15 号准则解释进行 的合理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