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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华电: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2-04-27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况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15 号准则解释”),要求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

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

出。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

整。

    (二)变更时间

    依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15 号

准则解释。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1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 15 号准则解释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准则解释 15 号新旧政策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 15 号准则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解释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相应会计期间的试运行收入、成本、由于资产

原值变动而产生的折旧影响以及相关递延所得税项等。追溯调整不切

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

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如果一项资产试运行期间横跨 2021 年 1 月 1 日,则与该资产相

关的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试运行收入和成本应当计入 2020 年损益,

相应调整 2021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试运行收

入和成本应当计入 2021 年损益,相应调整 2022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 15 号准则解释衔接规定,对公司报表科目列报调整项目的

名称和金额如下表: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追
           项目                                  影响数
                          (追溯前)                                   溯后)
固定资产                  26,935,234,451.40     66,057,768.21       27,001,292,219.61
未分配利润                 2,953,156,250.78     43,236,744.26        2,996,392,995.04
少数股东权益               3,004,248,176.20     22,821,023.95        3,027,069,200.15


     (续)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追
           项目                                  影响数
                          (追溯前)                                   溯后)
在建工程                   3,304,673,436.82       631,380.54         3,305,304,817.36
未分配利润                 3,375,577,724.77       378,828.32         3,375,956,553.09
少数股东权益               3,301,539,128.64       252,552.22         3,301,791,680.86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追溯前)         影响数           2021 年度(追溯后)
营业收入              18,933,565,813.08        67,721,598.36        19,001,287,411.44
营业成本              17,041,414,939.57         2,295,210.69        17,043,710,150.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452,250,182.54        42,857,915.94           495,108,098.4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334,285,601.01        22,568,471.73          -311,717,129.28


     (续)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追溯前)         影响数           2020 年度(追溯后)
营业收入               15,360,550,807.48         631,380.54         15,361,182,188.02
营业成本               13,123,741,306.69                            13,123,741,306.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759,063,637.28         378,828.32            759,442,465.60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9,554,810.45         252,552.22            -59,302,258.23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3
                                                                          单位:元
                                 2021 年度(追溯                     2021 年度(追溯
            项目                                       影响数
                                      前)                                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611,635,122.71   46,484,677.80   18,658,119,800.51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2,244,783,787.97     138,541.68    12,244,922,329.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23,471,064.22   46,346,136.12    1,069,817,200.34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续)

                                                                          单位:元
                                 2020 年度(追溯                     2020 年度(追溯
            项目                                       影响数
                                      前)                                后)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09,554,150.27                   13,209,554,150.27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6,122,158,900.72                    6,122,158,900.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159,066,372.52                    1,159,066,372.52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15 号准则解释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有 关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 中 审 亚 太

[2022]003314 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归母净利润、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15 号准则解释进行

的合理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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