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1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2 年度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额度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能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 2023-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 2023-2025 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与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
2023-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项下各项关联交
易资料在事前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
利益,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卢文兵、赵可夫、闫杰慧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