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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炬高新:工程管理制度2020-03-17  

						中炬高新工程管理制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炬高新”或“集团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管理
水平,有效控制风险,使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炬高新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炬高新及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本方法所称工程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及满
足规定标准的维修改造及消防改造工程项目(不含日常维修)。本制
度中的“项目”均指建设工程项目。
     三、本制度是建中炬高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与
工作关系、规范项目管理为的基本依据。本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立项、
建设、验收、项目后评价的全过程的工作要求,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
的职责权限,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
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
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目标的
实现。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
方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工程管理原则及职责分工
    五、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都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
    六、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职责规定: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1、自主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2、对控股
子公司投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建设投资金额 300 万及以上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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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300 万以下工程由控股子公司负责建设管理)。
    控股子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节能、环评、发改局项目备案以及
确定设计方案。
     七、公司招商物业部作为中炬高新本部自有物业维修改造工程、
消防改造工程的项目实施管理部门。工程部作为新建、扩建、技术改
造项目等的实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所实施工程立项报批、报建、施
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等一系列工程管理事务。
     八、成本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结算等造价进行审核
和控制,并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评审,对按规定委托外部人员进行
预、决算审核的工程项目负责相关的组织工作。
     九、公司组建评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及
对由公司自行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的工作。
     十、审计部负责对工程发包、变更、验收、文件档案等进行监督
及评价,负责处理工程造价、投资控制、招投标方面的来信、举报的
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投资额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分管领导任项目
总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和外部的关系,具体项目负责人由公司分管
领导指定;投资额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
实施部门负责人任项目负责人;投资额 5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
程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   项目组织协调
     十二、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
外层关系的协调。
     十三、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
实现。
     十四、项目部进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关系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
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
     十五、工程部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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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协调的目的是搞好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
进度、安全、质量、成本等问题。
     十六、处理远外层关系必须严格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并充分利
用中介组织和社会管理机构的力量。


                       第四章   工程立项管理
     十七、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成功,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应
充分重视项目的前期研究、规划和决策工作。
     十八、公司需求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发展和整改需求,
拟定建设项目和项目目标,提出项目建议,牵头组织工程、技术、财
务等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立项报告,对可行性研
究单位有资质要求的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和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应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十九、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必须能够满足
公司内部审批和政府核准的要求。
     (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依据、拟
建规模、建设地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安排、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的估计、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的
必要性、市场预测、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建设规模和建设
内容、项目外部配套建设、环境保护、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消防、
节能、节水、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济与社会效益、项目建设周期及
进度安排、招投标法规定的相关内容等。
     二十、投资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工程、技术、财务等相关人员对项
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作
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项目评审成员不得参与可行性研究。
     对于重大工程项目,或专业技术性较强较为复杂的项目,必要时,
公司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
究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从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专业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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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得再从事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项目投资方案,投资规模,资
金筹措,生产规模,投资效益,布局选址,技术,质量、进度、安全,
环境保护等方面,核实相关资料的来源和取得途径是否真实,可靠和
完整。
     二十一、经过评审的工程项目,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报公司管理
层审批,需要时报董事会审议审批。
     上述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详细记录参与决策人员的具
体意见并存档,工程项目决策失误应当进行责任追究。
     工程项目经集体决策后,任何个人不得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
体决策意见。
     二十二、需要政府核准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公司各相关部
门,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内部决策意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项
目申请报告。


                       第五章   工程设计管理
     二十三、项目设计,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杜绝“三边”
工程,严格按先勘察、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开展。
     二十四、项目设计业务必须委托给资质等级符合要求的设计单
位。禁止将设计业务委托给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的设计单位。
     二十五、公司采购部负责组织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工作,工
程部对勘察的技术要求提出明确要求。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文件中应
明确项目的规模、功能、工作范围、工作内容、设计进度、成果质量
与安全、成果提交、限额设计、知识产权以及相关配合工作等内容。
     二十六、确定工程设计中标单位后,工程部应当向勘察、设计单
位提供详细的设计要求和基础资料,进行有效的技术,经济交流。公
司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对设计深度进行检查,对设计成果进行符合性审
查。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
真实、完整和准确。施工图设计深度及图纸交付进度应当符合项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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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防止因设计深度不足,设计缺陷,造成施工组织、工期、工程质
量,投资失控以及生产运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二十七、公司应在各设计阶段,特别是施工详图设计阶段宜采用
限额设计管理,技术经济指标由成本部提供。
     二十八、加强施工图设计管理,做好第三方审图以及施工前的图
纸会审工作,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二十九、设计变更处理由工程部统一管理,其它部门不能直接通
知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工程部严格管理设计变更事项,施工过程中应
尽量少进行设计变更,以减少对投资和进度的影响。在进行审计变更
前应全面考虑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经济性,综合衡量,做出
最优决策。
     三十、设计变更分为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原初步
设计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工艺系统及主要结构布置的变更,
工程量的重大改变,变更费用(估算)在 50 万元(含 50 万)以上的
为重大设计变更;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第六章   工程进度管理
     三十一、工程部应根据项目综合计划编制项目总进度管理计划,
与施工承包单位确定工程开工日期,明确工程投产日期、工程竣工日
期等,并动态控制。
     三十二、在总进度计划基础上,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
的工程进度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机构和工程部审批后,严格按
进度计划开展工作。确需调整进度的,必须优先保证质量,并与工程
部、监理机构达成一致意见。
     三十三、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月对完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
对比,工程的实际进度与批准的合同进度不符的,施工承包单位应提
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原因分析和相关措施,报监理
机构和公司进行审批。
     三十四、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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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发现进度计划偏差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偏,当计划调整影响到项目综合计划里程碑
时,项目负责人应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书面纠偏计划,由总经理审批。
在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项目进度控制总结。


                         第七章   工程质量管理
     三十五、项目质量管理应满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三十六、项目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计划、执行、
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三十七、项目质量管理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
     三十八、工程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研究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
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工程
进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施工图纸、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标准进行
施工。按照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相关条款,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监
督工作。
     三十九、公司应通过工程建设合同对项目质量管理进行规定,把
项目质量目标分解和落实到各个工作层面,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设备与材料的采购环节明确质量要求或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有据可
依。
     四十、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采用测量、试验检测、金属结构检测、
安全监测等必要的质量检查、监督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四十一、工程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质量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
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四十二、工程部负责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与评价。


                       第八章   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四十三、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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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四十四、公司应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在项目建设
期间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建立由公司、勘察设计单位、监
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等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方在工程
建设过程中保障安全生产的职责和要求。
     四十五、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成立项目安全生产
委员会,由现场项目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公司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人员
及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
统一领导、协调、决策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保和劳动安
全卫生管理等工作。
     四十六、督促落实项目主要参与者依法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
任。
     四十七、要求主要参与方必须制订全员培训教育计划,定期检查
其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并监督落实。
     四十八、明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施工承包单位。
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文明施工的方案和具体
措施,并将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罚纳入安全生产检查、考核
中;要求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编制各项应急预案,督促项目监理机
构审核应急预案。
     四十九、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即:坚持“事故原因
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
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第九章   工程验收管理
     五十、项目满足竣工验收的条件后才能进入验收程序。
     五十一、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项目的使用部门或资产管理
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五十二、规模较小且比较简单的项目,可进行一次性项目竣工验
收。规模较大且比较复杂的项目,可以分阶段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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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三、当单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组织或申请单项工
程验收。必要时可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
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按有关规定与承建单位正式办理移交手续。
     五十四、当整个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
门申请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完成后,公司应对验收工作进
行总结,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总结报告,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
领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五十五、公司验收组织部门应按照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统一组织勘
察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主要参与各方按规定时限完
成验收资料的准备并向公司移交,档案移交须有交接签字确认手续,
符合移交规定。


                       第十章   工程文件档案管理
     五十六、工程文件档案应包括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
表格,图纸,文字,影像资料等。
     五十七、各部门应及时收集信息,并将信息准确、完整地传递给
使用单位和人员,并将原件及时归档。
     五十八、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
段,即从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
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
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
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工程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
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
     五十九、公司在采购文件中或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专门条款
明确有关工程文件、图纸及其他特殊载体(声像、光盘、磁盘)等档
案管理内容及相应责任。有关档案管理职责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主要利益相关者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进
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自身产生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编
制、归档等工作;负责接收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移交的全部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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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后进行整理,归档。并负责城建档案的报送,接受城建档案管理
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全部设计
修改文件和设计总结等。
     (三)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全部竣工图,
施工活动形成的各种方案、措施、记录(含隐蔽工程及测量记录)和
质量评定资料,机组启动试运行方案、措施与试运行记录,各类验收
签证书和移交前的消缺记录、施工总结等。
     (四)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内形成的监理全部文件材料;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材
料的收集情况和资料完整、准确情况,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
文件和竣工图并签署意见等。
     六十、工程合同完工时应由施工承包单位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后向
工程部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工程部负责组
织整理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实施归档保管。
     六十一、工程项目文件应分类保存、及时归档、原件分等级封存。
需要销毁的文件,应经鉴别和批准。


                       第十一章   项目后评价管理
     六十二、公司按规定在重要、重大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一年
内开展项目综合后评价,及时反馈项目后评价信息与成果,总结经验
教训,指导新投资项目的策划。
     六十三、项目后评价应由公司评标小组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
作,编制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
     六十四、项目后评价的实施程序主要应包括:
     (一)工程部在项目投产后的规定时限内完成自我总结评价;
     (二)公司对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进行全面评价。
     六十五、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全过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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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
     (三)项目目标实现程度;
     (四)项目持续能力的评价;
     (五)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等。
     六十六、根据项目后评价意见,研究制订改进措施,对改进措施
的实施效果跟踪验证,并保存记录。
     六十七、对项目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区分阶段和责任方进行
责任追究。


                       第十二章      附则
     六十八、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六十九、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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