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中炬高新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3-24
中炬高新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一条 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致力于实现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
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诉求及市场环境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
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规
定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兼顾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坚持积极、
科学开展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第三条 2021-2023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
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
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即2021-202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也可根据需要采
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1
中炬高新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积极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
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实际经营
情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量状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意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
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
格履行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