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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炬高新:中炬高新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4  

                        中炬高新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的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陈燕维,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执业律师;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师顾问专业委员会委
员、中山市律师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目前担任中山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法律顾问并兼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8年1月起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2、秦志华,男,195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1987 年至今在中国
人民大学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领导科学研究中心副主
任;现任商学院教授、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副秘
书长。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梁彤缨,男,1961 年 11 月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 6 月
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工作,现任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
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研究中心主任。2018 年 11 月 15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职资质与能力,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我们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
会。会前,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谨慎行
使表决权。上述议案,我们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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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权的情形。
    年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会,部分独董出席了会议。
    表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会次数
        陈燕维               6            6          0          0        2
        秦志华                 6         6          0         0          1
       梁彤缨                  6         6          0         0          2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工作,与我们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
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
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送达至我们每一位独立董事。公司尽可能的为我们履
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事项,从
有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
对公司在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
判断,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7月10日,我们对《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已
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
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实际发生金额
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也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
影响。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符合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未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
们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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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
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以2019年末公司股份总数
796,637,1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共分配223,058,414.32
元。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9份,同比减少31.6%;全部公告文
件79份,同比减少27.5%。我们对公司2020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
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
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执行有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评价工作。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与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治理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等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的其他成员未作调整。第九届
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治理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均
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并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为公司规范运作、经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
     各专门委员会          调整后的新委员会组成               独立董事担任委员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5名董事               秦志华、梁彤缨、陈燕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名董事               秦志华、梁彤缨、陈燕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5名董事               秦志华、梁彤缨、陈燕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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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名董事   秦志华、梁彤缨、陈燕维
董事会治理委员会            4名董事   秦志华、梁彤缨、陈燕维


     1、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梁彤缨,
委员为独立董事秦志华、陈燕维,董事黄炜、余健华。
    2020年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出席了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年报沟通会,并按
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在公司及年审会计师的全力配合下,共同完成了公司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对《关于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及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等,出具的独立意见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独立董事秦
志华,委员为独立董事梁彤缨、陈燕维,董事陈琳、余健华。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对2019年董监高等核心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作出情况报告,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阅;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3、提名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独立董事秦志华,
委员为独立董事梁彤缨、陈燕维,董事陈琳、余健华。
     4、战略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战略委员会由二名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为董事陈琳,委员为
独立董事秦志华、梁彤缨、陈燕维,董事黄炜。
    5、治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治理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召集人为独立董事梁彤缨,
委员为独立董事秦志华、陈燕维,董事黄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们认真对公司发展情况和业务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
同时,我们除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外,还到公司
现场走访调研,加深对公司的实时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培
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
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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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高新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忠
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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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炬 高新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一 次会   独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本 页无 正 文 ,为




                 独 立 董事        :




                 陈燕 维      :
                                                            拭咱趴‰


                 秦志华       :




                 梁彤缨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    (    团)股 份有限公司
                                                                        ⒛   21年 3用 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