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3-24
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炬高新技术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管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了解到,高管候选人具备了职位所需的管理经验和业务能
力。高管候选人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工作经历和
身体状况都能够胜任高管的职责要求,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由此:
1、同意聘任李翠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卫华先生、吴剑先生、
朱洪滨先生、邹卫东先生、张弼弘先生、李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同意聘任邹卫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任)。
3、同意聘任张弼弘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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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
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秦志华 李 刚 甘耀仁
2022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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