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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 2018-05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18 号本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60,127,617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733,749,97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6,377,6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94%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6.0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8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黄伟先生。
    4、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1 人,董事邹磊先生、徐鹏先生、谷大可先生、徐
   海和先生、刘登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2 人,出席 1 人,曾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龚丹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选举张继烈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33,659,170 99.9948           1,700        0.0001   89,100    0.0051
      H股            25,352,130 96.1122 1,025,517                3.8878             0           0

    普通股合      1,759,011,300 99.9366 1,027,217                0.0584    89,100         0.0051

     计: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选举白勇先生 1,759,672,017       99.9741 是
                     为本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选举张继烈先    5,739,344         98.4425   1700      0.0291   89,100          1.5284
        生为本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01    选举白勇先生为本    5,753,744         98.6895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浒、赵志莘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