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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
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
报告原件,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原件。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ongfang Electrical Machinery Company Limited
   英文缩写:DFEM  
2、公司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黄河西路13号
3、公司法定代表:袁长河
4、公司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田  武
   联系电话:86-838-2205358
            86-838-2201209转3190
   传    真:86-838-2402125
            86-838-2202408
   邮政编码:618000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指标项目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比上年增加
                                    (已审备考)    (减少)(%)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主营业务收入          586,135       573,420       2.22
2、净利润                 91,582        88,138       3.91
3、总资产              2,096,280     1,824,373       14.9
4、股东权益            1,170,475       897,977       30.35
5、每股收益(元)             0.20          0.22       (9.09)
6、每股净资产(元)           2.60          2.30       13.04
7、净资产收益率(%)          7.82          9.66      (19.05)
8、股东权益比率(%)         55.84         49.22       13.45

注:本报告摘要所述之财务资料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鉴于后附已审财务报表中的上
年比较数据包含有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造成的不可比因素,为使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具
可比性,故以上对比数据按一九九四年审计备考数列示。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指标项目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比上年增加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减少)(%)
1、营业额               582,790       565,860       2.99
2、股东应占盈利          89,107       95,627       (6.82)
3、总资产             1,856,282    1,623,169       14.36
4、股东权益           1,168,295      898,557       30.02
5、每股盈利(元)           0.212        0.299       (29.1)
6、每股净资产              2.60          2.3       13.04
7、净资产收益率(%)         7.63        10.64      (28.29)
8、股东权益比率(%)        62.94        55.36       13.69


三、公司业务回顾

1、经营情况
一九九五年对本公司来说是求实图强积极发展的一年。在发电设备制造行业竞争日趋激
烈的情况下,本公司发扬“求实图强”的企业精神,抓管理、重质量、上品种、争市场,使
产值、产量和盈利均实现了计划目标。在年内本公司还成功地于七月四日在境内公开发行60
00万股个人持有内资股(A股),并于十月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公司的未来发展
注入了活力。
行业情况
本公司属发电设备制造行业,系本行业国内最大型企业之一,对国家电力建设起着极其
重要的作用。年内,由于国内电力建设新开工项目有所减少,部分已开工项目也推迟了进度
,形成了发电设备市场竞争态势加剧。但是中国的电力建设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
,具有庞大市场需求,前景仍然十分乐观。目前以三峡工程为代表的一批重点电力建设项目
已开工或即将开工,到2000年我国发电设备装机将在现有基础上增长80,000MW,达至300,00
0MW,到2010年将在300,000MW基础上翻一番,达到约600,000MW。
生产
年内,本公司完成工业总产值约人民币5.554亿元(一九九四年:约人民币5.534亿元)
。完成发电设备产量3198.1MW(一九九四年:4213MW),其中水轮发电机组13套,产量达82
6.6MW;汽轮发电机20台,产量达2371.5MW;完成交流电机150台,产量达200.1MW,直流电
机48台,产量达27.58MW;辅机、热加工件及工矿配件等均按计划完成。
销售及市场推广
本公司适应市场特点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在重点逐步转向国际市场的同时,继续抓好国
内大型水、火电招标项目和资金有保证的中小项目,以此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于年内,产品
主要销往国内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山西等地,以及国外加拿大、叙利亚、美国、印度
尼西亚、巴基斯坦等国家。出口创汇达1968万美元,较一九九四年增长82.76%。年内,公司
承接国内订单约人民币3.24亿元,承接外汇销售订单折合人民币约2000万元。截止一九九六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获取的订单总值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研究及开发
年内,本公司围绕市场需求,调整科研方向,重点针对三峡等大容量水火电机组关键技
术和市场急需产品开展科研工作。全年完成科研项目35项。针对水火电“双600MW”升级换
代、填补大中型抽水蓄能机组等国内技术空白为目标,进行开发新产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年共开发新产品8项。
质量控制
年内,本公司从设计、工艺、制造、检验、服务等全过程均严格按质量体系运行标准运
转,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产品实物质量有明显提高,各项质量指标都保持了较好水平。顺
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第一次复查,并取得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计量检验体系ISO10
012.1认证,成为国家首批、四川省首家计量检测体系取证单位。
技术改造
年内,本公司积极进行了各项技改工作,共完成技改基建投资1.06亿元,是建厂投产以
来技改投资最大的一年。本年度进行的技改工程包括600MW汽发试验站的土建及施工,线圈
制造系统改造扩建主体工程,水电增容改造项目中的110KV降压站和档案楼工程,购置并安
装了五坐标数控龙门铣镗床、220镗床等大型关键设备。
员工
公司极为重视提高员工的素质,加强了教育培训工作。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本公司共有员工8456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105人,工人队伍中高中级工以上技术
等级人员2693人,初步形成了一支以国家级、省部级专家为骨干,以中青技术管理人员为主
体的技术管理干部队伍和一支以高级技工为骨干,以高中级工为主体的技术工人队伍。
合资项目
为努力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与开发能力,以此开拓
更广阔的市场,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本公司与国外制造商共同参与发展水火电合资项目。到
日前为止,本公司与加拿大GE、奥地利奥钢联和伊林公司的水电合资项目及与德国西门子的
火电合资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家计划经济委员会正式批准,而有关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本
公司仍未就该等合资项目注入资金。
2、主要指标分析
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营业额586,135千元,较上年增加12,71
5千元,上升2.2%(1994年本公司营业额已审备考数573,420千元),系销售结构变动
及销售价格增加所致。
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净利润91,582千元,较上年增加4,818千元上升5
.55%(1994年本公司净利润已审备考数为86,764千元),系销售结构变动、销
售价格、财务费用和补贴收入因素所致。
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已审数与盈利预测之比较:
本公司1995年度已审营业额为人民币586,135千元,较预测之营业额696,097千元减
少109,962千元(减幅为15.8%),而本期税后利润却较预测之人民币88,138千元,增加3,444千
元(增幅为3.91%)。主要原因如下:
(1)部份客户工程进度未能配合而要求延期交货,使本公司一套水电机组未达预期进度
及四台大型汽轮发电机未付运,致令预测之营业额和毛利分别产生人民币108,800千元和32,
300千元之负面影响。
(2)交直流电机则因市场萎缩,致令该项业务营业额较预测之人民币减少14,121千元(减
幅为19.79%)。
(3)本公司董事会基于稳健之原则及认为对整体损益影响不大,未就劳务收入和补贴收
入作出预测。本年劳务收入营业额为11,420千元,创毛利2,450千元;补贴收入(出口退税和
新产品减免税)净额12,203千元。
(4)已审财务费用如以下“募股资金使用情况”一节所述,本期内未动用的募股资金产
生的利息收入较预测数为高。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五月和一九九五年七月分别发行170,000,000股H股及60,000,000股
A股,所得款项扣除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752,548千元。其中约人民币28,000千元已用于偿还
本公司“七五”、“八五”基建技改之借款,约人民币54,000千元已用于H股、A股招股说明
书中所述的提高水电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项目,约人民币150,000千元已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水、火电合资项目建议书虽已获国家计委批复,但年内未就该等合资项目注入资金。余下
款项本公司拨作短期存款分别存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及中国境内有关银行。

四、展望

一九九六年本公司将以巩固本身为国内最大型发电设备制造企业之一的基础上,谋求稳
步发展。
本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广开信息渠道,建立企业外部经营信息网络,坚持“国
内外并举、大中小并举、修造兼顾”的营销宗旨,以大项目为重点,同时多承揽资金有保证
的中小机组、交直流电机和电站技术改造订货任务。国外市场方面将以重大合约签订为契机
,继续拓展国际市场,使出口创汇达到新水平。
本公司亦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以确保资金管理及运用,逐步探索多元化经营的路子,
做好成立交直流事业部和控制事业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将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转,稳步提
高质量。
本公司亦会加速科技进步。加强科研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率,扩大成果应用范围;
并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产品开发;通过实施人才基础工程和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规划,努力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本公司于来年亦会根据市场变化,制定生产作业计划,以交货期为中心组织生产,努力
克服生产不均衡性和交货急迫性的困难。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

1、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类别       95年末数     比例%    94年末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持股   220,000,000   48.89  220,000,000  56.41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13.33      -        -
  2、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170,000,000   37.78  170,000,000  43.59
(三)股份合计       450,000,000  100     390,000,000  100

2、股本变动情况
由于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中国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规定九四年内将暂停各
种新股在中国境内发行和上市,本公司未能按原定计划于九四年内进行个人持有内资股(A
股)的发行。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已解除暂停发行新股之规定,本公司因而在上半年度
积极完成了A股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
批准,有关本公司60,000,000股(A股)的发行公告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境内外刊出
,一九九五年七月四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上网定价发行,发行价每股人民币4.10元。本
公司个人持有内资股(A股)并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
公司的总发行股本也因而从390,000,000股增加至450,000,000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类别               占发行总  本年度股数
                                     股本比例  增减(股)
                                       (%)
东方电机厂        A股   220000000     48.89        0
香港中央结算      H股   169330000     37.63     (110000)
(代理人)公司
福建华兴证券公司  A股      458000      0.10        -
常州财政证券公司  A股      409000      0.09        -

(1)东方电机厂为本公司国有法人内资股的持有者。
(2)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公司(HKSCC  Nominees  Limited)之声明,香港上
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美国大通银行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别持有本公
司H股64,204,000股、31,376,000股及18,602,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本37.77%、18.46
%、及10.94%。根据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美国大通银行之声明,其持
有之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并无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10%或以
上之权益。
(3)除上文披露外,董事会并无得悉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须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
)条例第十六㈠条之规定予以记录在已发行股份登记名册内之权益。
(4)年末前十名股东中,有六名股东为A股个人股股东,其持股数未达到规定须披露的数
量。
(5)本公司并未设有内部职工股。
4、股东总数
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股东总数为85177户,其中国有法人内资股(A
股)1户,个人持有内资股(A股)85092户,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84户。
2、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司股份发行与上市以来并未持有本公司之股
份。
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无拥有本公司或
任何联营公司(按香港证券条例所释义)之股份权益,一如按香港证券(公开权益)
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须设置的登记册所载录者。唯本公司监事冯云敏女士之配偶持有本公
司个人持有内资股(A股)100股。

六、重要事项

1、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召开一九九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一九九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的财务报告、税后利润分配及末期
股息分派方案、续聘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一九九五
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董事服务(补充及修订)合约和公司章程修改议案等。
2、董事会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年内共召开过三次董事会议。主要是审议通过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一九
九四年税后利润分配及末期股息分派预案,召开一九九五年股东大会、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聘任斯泽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等有关事宜。
3、公司章程修改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公司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新章程已经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召开的股东
周年大会通过,根据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及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九
日体改生(1995)90号文件,新公司章程获批准及为生效。唯依据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将就公司章程上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并根据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意见,对公司章
程进行文字修订”。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董事会审议及批准了公司章程正式文本。
4、股息派发情况
经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五日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派发一九九四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
股人民币0.12元,该末期股息已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派发予在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六日
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
月的中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一九九五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提呈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批准。
5、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以国税函发(1994)062号文批准本公司自设立
起,暂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交纳所得税,该项政策至今并未改变。
7、国内银行收紧对国营企业的信贷及取消利息补贴优惠政策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度及以往年度所获取之银行贷款,并未享有任何利息补贴优惠,其
利率乃根据市场借贷利率经与有关银行磋商而协定,因此,董事会认为取消利息补贴之优惠
政策,对本公司并未构成任何重大影响。分析国内银行收紧对国营企业的信贷,对本公司亦
并未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8、国家降低进口机器设备关税对本公司的影响
国家宣布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降低有关进口关税,其对本公司进口原材料及机械加
工设备等有着正面影响,因而本公司认为国家降低包括本公司部分同类产品有关的进口机器
设备关税,综合来看,本公司的产品在价格等方面仍具一定竞争力。
9、应退增值税
根据中国增殖税暂行条例规定自本公司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中抽离之征增殖税进项部分
,按照财政部最新之规定,从一九九五年开始按五年期分期抵扣增殖税负债,抵扣率为每年
15%至25%,具体抵扣率须经当地税务局核准。本公司一九九五年期初应退增值税余额为人
民币21,707,368.43元,其中人民币1,937,060.01元经税务机关批准已抵扣应交纳销项增殖
税,余额约为人民币19,770,308.92元,按上述规定用以抵销应付之销项增殖税。本年度经
有关税务机关作出批核并以抵扣应交纳销项增殖税之期初应退增殖税按新规定计算并为人民
币2,965,546.26元(一九九四年:无)。
10、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的主要内容用中文及英文同时在1996年4月12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南华早报》刊登。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魏小珍、蔡春鸣注册会计师
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附后);(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附后);(3)财务状况变动表
(附后)。
3、财务报表附注摘要:
(1)重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执行《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自一九九四年
一月一日起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股票香港上市
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厘定。编制本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1994年度所采用的
一致。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a、营业收入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对于生产周期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才能完成的长期
合同产品,采用完成合同法确认其营业收入的实现,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对于生产周期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才能完成的长期合同产品,采用完成百分比法确认其营业收入的实现
,即将长期合同产品的预计收入额按完工进度在建造期间分摊。对于其他产品和劳务,则以
产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且已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为标志确认其营业收入
的实现。
b、利润分配
一九九五年度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编制的会计报表中确定的净利润计提。
一九九五年度的应付股利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
备条款》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按《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与按境外上市
地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中确定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较少者分配。
(2)主要报表项目分析
a、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
                             1995年12月31日

                        应收帐款            其他应收款
           金额(人民币元)  占该项比例  金额(人民币元)  占该帐项比例
一年以内  294,295,350.35      72.59%    72,565,008.10   90.64%
一至二年   92,094,844.42      22.72%     4,374,820.84    5.46%
二至三年   14,859,444.16       3.67%     1,906,044.59    2.38%
三年以上    4,158,961.72       1.03%     1,216,002.13    1.52%
          405,408,600.65        100%    80,061,875.66     100%

b、长期投资减少2,041千元系本公司于1995年3月购入三年期国库券2,000千元而增加债券
投资,于年内收入其他投资4,041千元所致。
c、资本公积金人民币602,494千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174,917千元,主要系发行A股溢
价收入。
d、盈余公积金37,442千元,比上年增加18,316千元,系按董事会分配预案提取法定公
积金、法定公益金各10%所致。
e、未分配利润80,540千元,比上年增加19,266千元,系董事会分配预案拟分配普通股
股利54,000千元后结余的可分配利润。
(3)财务承诺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经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机轻(1995)2282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
与德国西门子电站设备联合制造公司合资建立汽轮发电机公司,该合资企业总投资为33,900
,000.00马克,注册资本为16,000,000.00马克,本公司出资占注岫资本的49%,本公司也未
就该项合资项目注入资金。
(4)期后事项
本公司地一九九四年七月五日,与加拿大通用电气公司、奥地利奥钢联机械施工工程公
司及伊利能源供应有限公司签订了在四川德阳兴办水电设备制造合资企业的备忘录,该合资
企业总投资为37,770,000.00美元,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美元,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45%,为最大的单一股东,合资各方共同编制了项目建议书,并已于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三
日经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机轻(1996)428号文批复同意,本公司也未就该项合资项目注入资
金。
(5)在比较式的会计报且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的帐项分析说明
a、应收票据比上年同期增加,系本年度收取由黄河上游水电工程局签发的银行承兑汇
票所致;
b、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同期减少46.4%,系收回其他单位所欠款项增加所致;
c、待摊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8.59%,系经当地税务局同意,将一九九四年年初未开增
值税专用发票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本年度抵扣所致;
d、长期投资比上年同期减少39.65%,主要系收回对德阳市旌银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和
中国银行德阳分行金融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款所致;
e、在建工程比上年同期增加71.49%,系增加基建技改工程支出所致。
f、应付帐款比上年同期增加35.77%,系由于本公司应付货示增加所致。
g、未交税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5.74%, 系按完工百分比法计提的税款增加所致;
h、其他未交款比上年同期减少57.00%,系上缴以前年度应缴未缴之国家能源交通重点
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所致;
i、其他应付款比上年同期增加186.60%,系应付尚待结算之费用款项增加所致;
j、预提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06.54%,系预提尚未办理结算手续而应计入本年损益的水
电成本及包装费用所致;
k、资本公积比上年同期增加40.91%,系本年度发行A股股票之溢价净收入增加所致;
l、盈余保积比上年同期增加95.77%,系本年度计提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m、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76.88%,系本年度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本金所获存款利息
收入所致;
n、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42.95%,系应因交增值税额减少导致城建税和教育
费附加减少。
(6)对比数据
为符合一致性原则,对会计报表中某些上年度对比数据作了适当的重分类调整。
4、按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净值      净利润
                              1995-12-31       1995
按国际会计准则审定的           1168295          89107
资产净值/净利润
差异调节项目
-坏帐及呆帐准备                   3131           2575
-资产重估增值入帐差异             (951)          (41)
-A股募集资金期间提取的银行利息      -           (286)
-由上年度转回按
 长期合同计算利润差异               -           (617)
-上年度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帐目
 而少提的企业所得税                 -            884
调节净增(减)额                    2180           2475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审定的
资产净值/净利润               1170475          91582


八、其他事项

1、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的上市股份。
2、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在今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
报》、《南华早报》上刊登。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主席
                                          袁长河
                                    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四川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