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19-04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徐海和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9年11月2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人徐海和作为征集人,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电子物
资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部
主任,兼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济师、职工董事。
征集人徐海和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九
届十九次董事会,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
1、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
《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流程
合法合规。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修订后的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试
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本激励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骨干的激励作用,从而提升公司业绩并促进公司的持
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
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全体激励
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综上,我们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并将本激励
计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2日 9点00分
2、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
会议室,依次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19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请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9)。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股市交易结束后,分别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
午14:00-17:00)。
(三)A股股东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包括: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委托投票
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 028 8758 3666
传真:+86 028 8758 355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徐海和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附件2: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
附件 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
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
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海和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股
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
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
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
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海和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
/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3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
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
类别股东会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