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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3-28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评价效果,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内控体
系监督评价的通知》,公司各级内审机构或相关部门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负责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实
施评价工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东
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东方
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成都)氢燃料电池科技有限
公司、东方电气(四川)贸易有限公司、东方电气(印度)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公
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按照全面性原则,公司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
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内容进行评价。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结合 2019 年公司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重点对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资产管
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业务外包、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内部信息传递等
开展了检查评价。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润总额 10%
                                             资产总额的 0.1%≤错报<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0.1%
                                             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
                    会及其授权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非常
                    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影响        对公司资产总额的影响     资产总额的 0.1%≤影响<   对公司资产总额的影响<
                    ≥1%                     资产总额的 1%             0.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缺乏科学决策程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严重
                  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
                  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
                  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
                  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但公司内部控制设有内部审计、监事监督和自我评
价机制,内部控制缺陷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整改,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过内控评价检查发现的公司管理缺陷,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个别业务流程有待完
善,操作规范性有待提高的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公司监督部门也将定期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评价组对上年度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以前年度评价检查发现的缺陷,
各单位已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缺陷已得到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了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衔接。下一年度,将以“强管理、保
合规”为出发点,通过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运行有效性测试和评价,发现内控缺陷并督促整改,
充分发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作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邹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