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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0-03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因立信与公司审计业务期限届满,经公司公
   开招标,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执业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较 2018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
增加 150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 万元,2019 年度净资产
金额:16,813.72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9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
103.62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
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 1-8 月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5次          9次             4次

自律监管措施        无              1次          2次             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颜新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
务,2003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
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2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工作,2020 年开始负责重大审计项
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
券业务的年限 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新才,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
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04 年起从事审
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
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
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经公司公开招标,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5 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 6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00
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 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立信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010 年,立信获得首批 H 股审计执业资格。2011 年 1 月改制成为国内第一家特
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3 年,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军
书已连续签字 3 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家辉已签字 2 年。
   (二)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公
开招标,拟改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
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
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审计与审核委员会同意向
董事会提议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对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整
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