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独立意见 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黄伟先生辞去公司董 事等相关职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黄伟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黄伟先生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二、黄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 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三、独立董事高度赞赏和积极评价黄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董事会高效运作和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独立董事签名:谷大可、徐海和、刘登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