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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会议资料2021-06-19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会
             议
             资
             料

          2021 年 6 月
                                目 录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5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18


审议聘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


审议第十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20


审议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21


审议选举张继烈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2


审议选举冯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4


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6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2


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注意事项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

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

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

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4.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任

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各位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5.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




                                —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附件: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附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规章切实履职尽责,着力强化“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切实增强

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逆势增长。

    一、2020 年经营发展情况

    (一)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2020 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确保不发生疫情风险的前

提下,大力推动经营发展,主要经营指标同比全面提升,实现营业总收入 372.8

亿元,较上年增长 1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 亿元,同比增长 4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6.19%,比上年同期增加 1.79 个百分点;发电设备总产

量 2488.3 万千瓦,较上年增长 30.4%。

    (二)市场开拓卓有成效

    2020 年,公司实现新增订单 494 亿元,同比增长 23.1%。新增生效订单中,

清洁高效能源装备占 32.4%,可再生能源装备占 23.9%,工程与贸易占 13.4%,

现代制造服务业占 16.1%,新兴成长产业占 14.3%。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在手

订单 845 亿元人民币。

    (三)科技创新成果涌现

    公司坚持将科技创新摆在首位,2020 年,全年科研投入 20.03 亿元,同比增

长 6.06%,有力推动重大创新成果集中涌现。白鹤滩百万千瓦水轮机组实现首台

转轮和转子吊装,亚洲单机容量最大的 10 兆瓦海上风电并网发电,自主知识产

权 50 兆瓦重型燃机满负荷稳定运行,自主三代核电“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全球

首堆顺利并网发电,工信部专项“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设备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建

设”通过验收。

    (四)深化改革多点突破

    实现二级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明确责权利,严格履行契
                                —3—
约,刚性考核兑现,充分激发了干部员工队伍活力。推进公司全级次企业董事会

应建尽建,加强专职董监事队伍建设,主要成员企业均配置专职董监事,为子企

业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持续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价值创造能力、人工

成本效能、劳动效率指标正面导向作用。完成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积极

推进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中长期激励方案。子企业东方氢能、东方风

电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东方汽轮机以部分铸锻资产出资与广大

特材成立合资公司。

    (五)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积极运用精益管理理念和工具,扎实

推进管理提升。建立完善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的运行管控体系。构建公司 1+N

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优化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有效提升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完成公司重大风险识别,按季度落实重大风险动态管控,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化解

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

    (六)公司治理合规高效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位董

事、监事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审议相关议案,并提出意见建议,保证公司重大事

项科学决策。遵循法规制度高质量做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0 年完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90 项,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参与“沪市上市公司云走

进”主题活动。2020 年公司获得 22 届上市公司金牛社会责任奖和 2020 年上市

公司“金质量”科技创新奖

    (七)疫情防控扎实有效、疫情影响降至最低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的一段时期,全球经济受到极大影响,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主要影响有三点:一是短期影响公司供应链,供应商产能下滑和物流渠道不畅,

对公司生产物资保障造成不利影响。二是短期影响公司生产组织,疫情打乱生产

节奏和排产计划,企业保障交货压力加大。三是较长一段时间内影响公司海外项

目,疫情对境内外人员流动造成不便,影响海外项目正常开展。公司积极应对疫

情挑战,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因时因势优化防控策略,系统分析研

究疫情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复工

以来,境内外均未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020 年,公司生
                                —4—
产经营实现逆势增长,从全年来看新冠肺炎疫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营运资金产

生重大影响。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72.8 亿元,同比增长 13.5%;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 亿元,同比增长 4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3 亿元,同比增长 44.5%;实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 0.60 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经营数据               2020年         2019年
                                                                    减(%)
营业总收入                            372.83         328.40                13.53
营业收入                              362.39         317.78                14.04
营业成本                              288.64         249.38                15.74
销售费用                               11.77          13.08              -10.08
管理费用                               26.20          23.81                10.05
研发费用                               20.03          18.88                 6.06
财务费用                                1.68          -1.40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9           2.0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          13.7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          -1.0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62          12.78                45.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41                46.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9            4.4   增加1.79个百分点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2020年末       2019年末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9.08         294.55                 4.93
总资产                                977.95         896.19                 9.12
    主要经营数据说明
    (1)公司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45.73%,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44.51%,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本期销售规
模增加;二是公司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盈利能力提升。
    (2)公司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所属财务公司本
年正常经营净流出。
    (3)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9 年增长 46.34%,稀释每股收益较 2019 年增长 46.34%,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 2019 年增长 44.12%,主要原因是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 45.73%。

    (二)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0.83
清洁高效能源装备       111.52      85.24     23.57     -28.10        -27.31
                                                                                个百分点
                                                                                增加 2.26
可再生能源装备         100.85      86.47     14.26      70.32        65.93
                                                                                个百分点
                                                                                增加 6.54
工程与贸易              48.39      35.37     26.91      9.21          0.24
                                                                                个百分点
                                                                                减少 6.74
现代制造服务业          49.10      27.14     44.72      26.68        44.24
                                                                                个百分点
                                                                                减少 1.83
新兴成长产业            62.96      55.41     11.99     103.06        107.3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4.95
境内                   330.06     259.67     21.33      15.73        23.51
                                                                                个百分点
                                                                                    增加
境外                    42.77      29.96     29.94      -1.03        -25.02      22.41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分地区说明
   (1)公司本年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增长 13.53%,除清洁高效能源装备板块外,其他板块
收入均实现同比增长。
   (2)可再生能源装备收入同比增长 70.32%,主要是风电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8.71%。
   (3)新兴成长产业收入同比增长 103.06%,主要是环保产品收入同比增长 240.88%。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水轮发电
             兆瓦        7,093      5,604     5,152       72.03       226.76      40.69
机组
汽轮发电
             兆瓦        14,964    12,356     15,418       7.19       -28.45      20.36
机
风力发电
             兆瓦        2,826      2,853       186        186        200.95      12.68
机组
电站汽轮
             兆瓦        15,256    10,881     17,781      -0.10       -16.46      36.14
机
电站锅炉     兆瓦        16,406    16,406        0         9.00        9.00       0.00

                                        —6—
    (三)研发投入分析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20.03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0
研发投入合计                                                        20.0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5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3,61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0.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科技研发情况

    水电方面:自主设计、研发、建设的 DF-300 立轴冲击式水力模型试验台顺

利通过验收,各项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增强了东方电气在大型冲击式水轮机

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力实现国内高水头大容量冲击式水电机组

国产化。大容量冷却剂泵研制顺利通过评审,获得用户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核电方面:自主研制的 “华龙一号”全球首套汽轮发电机组成功实现满负

荷运行。为“人造太阳”中国环流器二号 M 装置提供关键核心部件。

    清洁高效火电方面:630℃百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材料及焊接关键

技术取得重大突破。660 兆瓦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研制工作顺利。采用第四

代通流技术改造的邹县百万机组降低供电煤耗 24 克/千瓦时。

    燃机方面:50 兆瓦重型燃机整机满负荷试验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一次成功,

2020 年 11 月 27 日顺利通过专家组见证,填补了国内重型燃机技术空白,实现

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 F 级重型燃气轮机发展的历史性突破。

    风电方面:亚太地区单机容量最大 10 兆瓦海上风电机组和国内单机容量最

大 4.5 兆瓦陆上风电机组,均成功并网。5.5 兆瓦风电机组、12-15 兆瓦海上风电

机组、海上漂浮式机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氢能产业方面:首个撬装式加氢系统在德阳建成,自主研发的四川首套加氢

站用高压储氢容器顺利完工。自主研制 60-110 千瓦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通过国

家强检,标志着公司产品已实现了对作为国家示范期重点的中重型、中远途应用

的覆盖。

    能源装备工控网络安全方面:完成了汽轮机网络安全一体化保护系统研发、

                                      —7—
集成和实验室测试,已进入电厂测试阶段。

    三、2021 年行业格局与趋势

    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2021 年能源工作将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

变化两大目标任务,不断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

要着力提高能源供给水平,加快风电光伏发展,稳步推进水电核电建设,大力提

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进一步优化完善电

网建设;要着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加快核心技术装备新突破,努力打造能源技

术装备新优势,深化建设能源科技创新新平台。

    据中电联预测,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高后低,全年预计增长 6%-7%,

将明显高于 2020 年水平。预计 2021 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1.8 亿千瓦左

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 1.4 亿千瓦左右。预计 2021 年底全国发电装

机容量 23.7 亿千瓦,同比增长 7.7%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 11.2 亿

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 47.3%,比 2020 年底提高 2.5 个百分点左右。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比 2020 年底提高 3 个百分点左右,对电力系统灵活

性调节能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能源结构持续调整将对行业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新机遇方面,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要求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

极有序发展核电;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的背景下,解决新能源领域

“卡脖子”问题的技术开发市场有巨大空间;风电、光伏快速发展带来配套储能

系统新增装机及存量服务市场机遇;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智慧能源服务新业态新

模式将为企业由生产型向服务型转型提供出路。新挑战方面,煤电调整发展路径,

对核心技术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竞争白热化对企业商业模式

创新、成本管控等提出新要求;能源体系各环节对数字化能力要求日益提高对企

业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出新要求。

    四、2021 年生产经营计划

    2021 年公司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加

快实现公司转型升级,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实施管理提升夯实基础,推进提质增

效持续深化,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做好风险防控严守底线,完善上市公司治

理。2021 年公司预计实现发电设备产量 3000 万千瓦,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利润
                                 —8—
总额持续提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实现公司转型升级

    沿着绿色低碳和数字化方向,切实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公司实现绿

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风电产业发展,深入研判光伏产业机遇,加快推动节能环

保产业发展,形成多主体协作、多领域突破的良好局面。加快推动公司实现数字

化转型。提高公司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形成制造、服务、管理全

方位数字化能力。加快推进数字化车间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用户为中心的平台化

服务体系,以 ERP 系统应用为核心推动建立公司数字化战略管控平台。

    (二)着力推动科技创新

    聚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全面推进协同创新,加快突破“卡脖

子”关键核心技术,以科技创新成果引领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需要推动科技创

新,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建机制、搭平台”。高质量完成白鹤滩、长龙山等

重大水电项目研制任务。有序推动高参数火电机组、超大型海上风电、漂浮式海

上风电机组等重要科研项目的开展。积极有序推进 50 兆瓦重型燃气轮机试验验

证,为国家补齐高端装备短板。加强研发投入保障,完善科研开发“内部市场化”

长效机制。

    (三)实施管理提升夯实基础

    坚持以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为主要载体、以精益管理为主要工具,着

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不断夯实公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管理基础。以对标世界

一流企业为出发点和切入点,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将精益管理作为提

升管理水平的主要工具,着力引导精益管理由制造环节向非制造环节延伸,加大

力度推广精益管理理论及实践经验在公司的融合落地。

    (四)持续推进提质增效

    坚持将提质增效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运营管理工作,

着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和经济运行分析深度融合,强化预算

执行过程管控,提升经济运行分析质量。持之以恒抓好“三降两提高”工作,推

动公司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资产负债率持续优化。深入

推进精益成本管理。推动各企业加快划小内部核算单元、建立内部市场价格体系、

加强内部市场化考核,探索开展涵盖生产经营全流程的全价值链成本管理。
                                —9—
    (五)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全力以赴抓订单保市场。深耕主业市场。全力争取水火电 2021 年度重点项

目;继续加大风电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参与核能项目预研、联合研发工作;大力

推进自主燃机市场化应用。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加大力度推进节能环保、透平机

械等前景广阔、成长性强的产业市场突破。大力开拓海外市场,扎实推进属地化

经营,继续深耕水火电市场,着力开拓新能源板块。创新营销思路,拓展营销模

式。切实做好新产品新技术市场应用宣传策划,提高东方电气品牌知名度和被认

可度。

    (六)做好风险防控严守底线

    加快推动风险、合规、内控管理体系有机融合,有效提升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优化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形成与业务流程融合的风险管理

模式。加强重点风险管控,定期识别、动态管控公司年度重大风险。坚持质量立

企,持续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

生重大质量风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为公司高质

量发展、创新跨越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七)做好上市公司治理工作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落实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依法合规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董

事会运行服务体系,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

深化内控体系规范化,提升内控有效性;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标准,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做好

路演、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服务工作,健全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




                                 — 10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2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

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附件: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11 —
 附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2020 年度,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依规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职工、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及时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形成《监事

 会会议审议事项清单》和《监事会监督事项清单》,加强对子企业监事会工作的

 指导,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届次              时间                                 内容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议案;
                                                 2.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      九届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26 日
                                                 4.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2019 年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的议案;
 2      九届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8 日
                                                 2.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氢能公司购买东方电
 3      九届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28 日
                                                 气集团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      九届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6 日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12 —
                                              1.公司《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情况的议案;
                                              3.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
5     九届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4 日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
6     九届二十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8 日
                                              计)》的议案;
                                              2.公司《2020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

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共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3 次,并且

监事会主席列席了公司总裁办公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

议,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听取公司财务情况的汇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

真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由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 13 —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公司关联交易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信息披露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的独

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内控审计报

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

和发展的需要,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

《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监事会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分红意见的说明,

认为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六)监事会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

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未

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方向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加强公司依法依规运作情况的

监督,加强对内控建设的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对关键领域、重

要环节开展专项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 14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861,998,155.29 元,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每 10 股现金分红 1.8 元(税前),共计现金分红 561,532,703.40 元(税前)。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告》。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附件: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5 —
附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61,998,155.2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数 3,119,626,130 股。经公司九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年报披露日公司股本 3,119,626,130 股为基数,每 10 股现金分红 1.8

元(税前),共计现金分红 561,532,703.40 元(税前)。本次分红占 2020 年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30.1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是结合公司目前

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成都召开,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
                                — 16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17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本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已于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 18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5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聘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

根据 2020 年度审计服务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公司年度决算审计服务

内容和质量要求,审计质量较好,能提供较好的管理建议等咨询服务,双方合作

良好。

     根据公司章程二百零三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自公司本次股

东年会结束时起至下次股东年会结束时止”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建议按照有关招标结果的规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 19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6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第十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董事薪酬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就第十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提出建议方案。建议独立董事薪酬为年度基本

报酬和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年基本报酬为 7 万元,对担任专业委员会主任的,

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加 1.0 万元,按年内实际工作时间计发;津贴按参加董事会或

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计发,额度为 3000 元/次。均为税前标准。建议非独立董事

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的相关考核评价和

薪酬收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议案已经董事会九届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 20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7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监事薪酬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就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提出建议方案。建议监事会主席薪酬由基本年

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的相关考核评价和薪酬收入按国

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其他监事(含职工监事)薪酬核定与发放按公司总部职能

部门职工薪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本议案已经监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 21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8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选举张继烈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监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张继

烈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监事会

成员由三分之二的股东代表和三分之一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

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附件:张继烈先生简历




                               — 22 —
附件



                             张继烈先生简历


    张继烈:1963 年 8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

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大学本科毕业于武汉工学院机械工业

管理工程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获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历任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生产长,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东方电机厂副厂长、常务副厂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企业

管理部部长(期间在云南省红河州挂职锻炼,任州委常委、副州长)、董事会秘

书。200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9 月兼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

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07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017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中

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23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9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选举冯勇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届满,监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冯勇

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监事会成

员由三分之二的股东代表和三分之一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

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议案为普

通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附件:冯勇先生简历




                               — 24 —
附件



                            冯勇先生简历


    冯勇:1967 年 3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审计监督部部长,中国东方电

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本科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

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与澳大利亚国立南澳大学合作举办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班

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东方电机厂财务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党委书记。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

2019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督部部长。




                                — 25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10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文件




                 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曾

义等 12 人不能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曾义等 12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7.5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119,626,130 股变更为 3,119,151,130 股,公司注册

资本也将相应由 3,119,626,130 元减少为 3,119,151,130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本次回购详细情况见附件)

    现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此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相关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通过。



    附件: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6 —
附件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批准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激励对象涉及的关连
人士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九届十
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19 年 9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将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
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向公司监事
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监事会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反馈。
截至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异议;同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7 —
    4、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东方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680 号),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5、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审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九
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及九届十九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6 人

                                 — 28 —
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违反相关法规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去世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被纳
入集团下属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参与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7.5 万股。
    2、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当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
出辞职时,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价孰低
原则进行回购;鉴于本次回购价格低于回购时市价 11.40 元/股,所以首次授予
中 6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25 元/股,3 名
因违反相关法规而不再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 5.725 元/股,1 名因去世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 5.72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 名因被纳入集团子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72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之和;预留授予中 1 名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5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280.2654 万元,全部
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 765
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变更为 25 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3,119,626,130 股 变 更 为
3,119,151,13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2,725,762       25.09%   -475,000      782,250,762       25.0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6,900,368       74.91%          0    2,336,900,368       74.92%
股份总数         3,119,626,130    100.00%     -475,000    3,119,151,13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 29 —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曾义等 12 人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
定回购注销上述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47.5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继续实施,不影响
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
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
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
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
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


                                 — 30 —
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
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东方电气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通知》、《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

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

续手续。




                                 — 31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10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名、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

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俞培根、徐鹏、白勇、张彦军。(简历见附件)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获选。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32 —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培根:1962 年 11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
组书记、董事长。大学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
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正高
级工程师。历任秦山核电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主
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核电部经理、核电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兼核电总工程
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党组成员。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董
事、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本公司董事、总裁。2021 年 4 月至今
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长。


徐鹏:1965 年 6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
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热物理工程学系电厂热能
动力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东方锅
炉厂厂长、党委书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部长;中国东方电气集
团有限公司党组工作部部长、管理学院院长、党校副校长。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7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
员,2017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白勇:1971 年 10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
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并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并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
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 33 —
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兼总会计师、湖北芭蕉河水电公司董事长;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兼湖北清江水电开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战略
发展部主任、董事会与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海上风电办公室主任。2018 年 5 月
至今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8 年 5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张彦军:1970 年 3 月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第十三届哈尔滨市政协委员。

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并获工学学士,浙

江大学能源工程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在职研究生,获工学博士学位。历

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

董事长、总经理;哈电集团、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兼哈电集

团双创基地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央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

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哈电集团科技管理部(双创办公室)总经理,哈尔滨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总经理,中央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党委书记、

院长,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

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 34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1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名、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刘登清、黄峰、马永强。(简历见附件)

    现将该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获选。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35 —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登清:1970 年 11 月出生,2018 年 6 月 29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管
理学博士。历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评估师、副总裁兼首席评
估师、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评估师、总裁兼 CEO,党支部书记、总裁兼 CEO。其中,
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在中国证监会任第十、十一届发审委专职委员,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中国证监会任第四、五届并购重组委委员。2020 年 7 月
至今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常务理事,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副会长,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国
卫星、恒信东方、华创阳安独立董事。


黄峰:1956 年 6 月出生,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第一分校电机工程系;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能源项目部电力处工程师,副处长,处长;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能源项目部副主任,主任;2008 年至 2010 年任中国国际
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能源业务部主任;2011 年至 2016 年任中国国际工程
咨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17 年至今任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
源系统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战略与管理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
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清华大学西南能源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
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委员。


马永强:1975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

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 年 9 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

2010 年 10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1

                                 — 36 —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6 月

至 2015 年 12 月及 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现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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