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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9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1-042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行使表决权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授权,公司拟对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5.545 元/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36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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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会议和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
满且相应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与《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760 名激励对象
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 760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909.2233 万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1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销售及生产服务关联交易上限金额
均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维持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已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会
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2024 年日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拟发生的日常
持续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维持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符合一般商业条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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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不优于适用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
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本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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