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公司氢能业务会计 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 规定做出的合理变更,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变更依据充分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 计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署):刘登清、黄峰、马永强 2022 年 1 月 2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