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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电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修
序
     订        现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有关说明     依据文件
号
     项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
1                                                                规范表述
          表人为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根据《公司法》
     第   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一   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     第九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
     章   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要建立
2                                                                规范表述
     总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则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     的工作经费。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用。
     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     由于授予和   《2021 年
     三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总数为 3,119,001,130 股,全   回购限制性   第一次临
     章                                                          股票,公司   时股东大
          3,118,792,130 股,全部   部为普通股,其中内资股
                                                                 股份总数已   会 、 2021
          为普通股,其中内资股     2,779,001,130 股,境外上市
3    股                                                          发生变化,   年第二次
          2,778,792,130 股,境外   外资股 340,000,000 股。
     份                                                          根据最新数   A 股类别
     和   上 市 外 资 股           第二十二条 ……               据进行修     股东会议
     注   340,000,000 股。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      订,并完善   及 2021 年
     册   第二十二条 ……          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相关表述。   第二次 H
    资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     月向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股类别股
    本   门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东会议决
         11 月 22 月向 2019 年 A   27,988,699 股,公司总股本              议》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增加至 3,118,792,130 股;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向
         27,988,699 股,公司总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股 本 增 加 至            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3,118,792,130 股。        972,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公司的股权结构       至 3,119,764,130 股。
         为:公司股份总数为普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
         通股 3,118,792,130 股,   司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其 中 内 资 股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3 月 10
         2,778,792,130 股,占公    日,分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
         百分之 89.10,境外上市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外 资 股 340,000,000      138,000 股 、 475,000 股 、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股      150,000 股,公司总股本减少
         份总数的百分之 10.90。    为 3,119,001,130 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股 份 总 数 为 普 通 股
         3,118,792,130 元。        3,119,001,130 股,其中内资
                                   股 2,779,001,130 股,占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89.10%,
                                   境外上市外资股 34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的 10.90%。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3,119,001,130
                                   元。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上市公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司章程指
4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适应性修订
                                                                          引》第三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十条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其他情形除外。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制。……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
    第   第六十条 公司普通股
    七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章                        第六十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
               ……
             (五)依照本章程的 有下列权利:
    股   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     ……
    东   括: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
    的         ……             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司章程指
5   权                                                       适应性修订
               (5)股东会议的会       ……                               引》第三
    利   议记录;                                                       十三条
    和                              (5)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
               (6)董事会会议记
    义                              (6)董事会会议决议;
         录;
    务                              (7)监事会会议决议;
               (7)监事会会议记
                                     ……
         录;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行
         使下列职权: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列职权:
         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 投资计划;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第   项;                   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八   ……                   的报酬事项;
    章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                                      《上市公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司章程指
6                                                            适应性修订
    股   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引》第四
    东   ……                   ……                                    十一条
    大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会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议;                   决议;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划;                   员工持股计划;
         ……                   ……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下列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
    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保;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70% 的担保对 象提供 的
    担保;                      资产的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上市公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司章程指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引》第四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十二条、
7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适应性修订   《上海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保;                                                                券交易所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票上市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规则》第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财、委托贷款等)达到下列标              6.1.10 条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      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0   审议;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由
    万元以上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含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议;未达到下列标准的,
                                上;
    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
                                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额超过 5000 万元;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500 万元;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四)交易标的(如股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万元;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上 ,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50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五)交易标的(如股 元。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本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 的 50% 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或
    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交易所备案。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            《上市公
          在股东大会决议
                             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司章程指
8   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适应性修订
                             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            引》第五
    比例不得低于 10%。
                             得低于 10%。                          十条
          召集股东应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独立董              《上市公
9                                                   适应性修订
    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司章程指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引》第七
     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十九条
     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
     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     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
     充分披露信息。           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条   下列事项由 第一百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
     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通     大会的普通决议通过:
     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报告;
     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
     (二)董事会拟订的利润     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
     案;                     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上市公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     (四)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司章程指
10                                                       适应性修订
     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            引》第七
     付方法;                 务报表;                              十七条
     (四)公司年度预、决算     (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     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外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事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事项由
     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
     (一)公司增、减股本和     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
                                                                      《上市公
     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     似证券;
                                                                      司章程指
11   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二)发行公司债券;           适应性修订
                                                                      引》第七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十八条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   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
     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30%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六)股权激励计划;
     的;                     (七)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
     (六)股权激励计划;       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七)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     其他事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大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大会应
     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     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
     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责。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地点;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裁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会议议程;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上市公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 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司章程指
12                                                   适应性修订
     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引》第七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 例;                                  十三条
     表决结果;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 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
     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 姓名;
     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
     ……                     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     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使下列职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东大会报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议;                     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制定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分配及发行股份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六)制定公司的利润分     册资本的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七)制订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案;                     券及上市方案和公司的财务
          (七)制定公司增减注册
                                   政策;
     第   资 本 的 方 案 ;
                                   (八)拟订公司的重大收购或
     十   (八)制定债券发行方案
                                   出售方案或者公司合并、分              《上市公
     章   和公司的财务政策;
13        (九)拟定公司的重大收     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适应性修订 司 章 程 指
                                                                         引》第一
     董   购或出售方案及公司合     方案;
                                                                         百零七条
     事   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会   (十) 在股东大会授权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范围内,决定公司重要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资产的抵押、出租和转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让;
                                   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
          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     的设置;
          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
          事项;
                                   级副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四)决定公司的工资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水平和福利、奖励办法;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十五)决定本章程未规     制度;
          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十三)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
          其他重大业务和行政事   和福利、奖励办法;
          项;        (十六)制   (十四)决定本章程未规定应
          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
          (十七)股东会及本章程
                                 业务和行政事项;
          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
                                 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新增: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
                                 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
     第                          内容:
     十                              (一)总 裁 会 议 召 开 的   适应性修     《上市公
     二                          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订,         司章程指
     章
                                     (二)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增加总裁工   引》第一
14                 /
                                 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         作细则的相   百二十九
     公
                                 其分工;                         关要求。     条、第一
     司
                                                                               百三十条
     总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
     裁                          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
                                 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
                                 度;
                                     (四)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的其他事项。
                               新增:
                                   本公司监事选举实行累
                               积投票制。
                                   监事须由出席股东会股
                               东的二分之一表决权通过方
                               可获选。表决通过的监事人数
                               超过拟定的监事最高人数的

     第                        上限时,依次以得票较高者按
     十                        拟定的监事最高人数确定获 适应性修
     三                        选监事。                   订,对监事   《上市公
     章                                                   的选举同董   司章程指
15                 /                 本公司选举监事时,每
                                                          事一致,均   引》第八
     监                        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 采取累积投     十二条
     事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 票方式。
     会
                               选出的监事人数的乘积数,每
                               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
                               选票投向某一位监事候选人,
                               或用全部选票任意分配给两
                               位或多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
                               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
                               有监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
                               选。
     第
     十
     六
     章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聘用、解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聘
                               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
     会   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                                       《上市公
                               所由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报
     计   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                                       司章程指
16                             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董 适应性修订
     师   会做出决定,并报国务                                       引》第一
     事                        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              百六十条
          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
     务                        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
     所                        ……
     的
     聘
     任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