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修 序 订 现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有关说明 依据文件 号 项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 1 规范表述 表人为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根据《公司法》 第 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一 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 第九条 根据《公司法》和《中 章 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 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国共产党的组织,公司要建立 2 规范表述 总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 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 则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 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领 的工作经费。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 用。 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 由于授予和 《2021 年 三 行 股 份 总 数 为 总数为 3,119,001,130 股,全 回购限制性 第一次临 章 股票,公司 时股东大 3,118,792,130 股,全部 部为普通股,其中内资股 股份总数已 会 、 2021 为普通股,其中内资股 2,779,001,130 股,境外上市 3 股 发生变化, 年第二次 2,778,792,130 股,境外 外资股 340,000,000 股。 份 根据最新数 A 股类别 和 上 市 外 资 股 第二十二条 …… 据进行修 股东会议 注 340,000,000 股。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 订,并完善 及 2021 年 册 第二十二条 …… 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相关表述。 第二次 H 资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 月向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股类别股 本 门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东会议决 11 月 22 月向 2019 年 A 27,988,699 股,公司总股本 议》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增加至 3,118,792,130 股;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向 27,988,699 股,公司总 2019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股 本 增 加 至 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3,118,792,130 股。 972,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公司的股权结构 至 3,119,764,130 股。 为:公司股份总数为普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 通股 3,118,792,130 股, 司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其 中 内 资 股 年 8 月 20 日、2022 年 3 月 10 2,778,792,130 股,占公 日,分别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 百分之 89.10,境外上市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外 资 股 340,000,000 138,000 股 、 475,000 股 、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股 150,000 股,公司总股本减少 份总数的百分之 10.90。 为 3,119,001,130 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 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股 份 总 数 为 普 通 股 3,118,792,130 元。 3,119,001,130 股,其中内资 股 2,779,001,130 股,占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89.10%, 境外上市外资股 340,0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的 10.90%。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3,119,001,130 元。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上市公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司章程指 4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适应性修订 引》第三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十条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其他情形除外。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 制。…… 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 第 第六十条 公司普通股 七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章 第六十条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 …… (五)依照本章程的 有下列权利: 股 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 …… 东 括: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 的 …… 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司章程指 5 权 适应性修订 (5)股东会议的会 …… 引》第三 利 议记录; 十三条 和 (5)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 (6)董事会会议记 义 (6)董事会会议决议; 录; 务 (7)监事会会议决议; (7)监事会会议记 …… 录;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行 使下列职权: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列职权: 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 投资计划; 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第 项; 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八 …… 的报酬事项; 章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 …… 《上市公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司章程指 6 适应性修订 股 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引》第四 东 …… …… 十一条 大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会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议; 决议; ……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划; 员工持股计划; …… ……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下列 第七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 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的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保;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则,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的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70% 的担保对 象提供 的 担保; 资产的 3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上市公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司章程指 10%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引》第四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十二条、 7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 适应性修订 《上海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保; 券交易所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票上市 (六)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规则》第 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财、委托贷款等)达到下列标 6.1.10 条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 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0 审议;未达到下列标准的,由 万元以上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含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议;未达到下列标准的, 上; 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 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额超过 5000 万元;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500 万元;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四)交易标的(如股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万元;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利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上 ,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5000 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五)交易标的(如股 元。 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本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 的 50% 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或 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第七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 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 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交易所备案。 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 《上市公 在股东大会决议 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司章程指 8 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适应性修订 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 引》第五 比例不得低于 10%。 得低于 10%。 十条 召集股东应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 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 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 第九十二条 董事会、独立董 《上市公 9 适应性修订 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 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 司章程指 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 引》第七 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十九条 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投 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 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 充分披露信息。 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 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除法 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条 下列事项由 第一百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 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通 大会的普通决议通过: 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报告; 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 (二)董事会拟订的利润 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 案; 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上市公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 (四)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 司章程指 10 适应性修订 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财 引》第七 付方法; 务报表; 十七条 (四)公司年度预、决算 (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资产负债表、利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润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 (五)除法律、行政法规 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 外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事 第一百零一条 下列事项由 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议通过; (一)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 (一)公司增、减股本和 何种类股票、认股证和其他类 《上市公 发行任何种类股票、认 似证券; 司章程指 11 股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二)发行公司债券; 适应性修订 引》第七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 十八条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 解散和清算; 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 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30%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六)股权激励计划; 的; (七)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 (六)股权激励计划; 过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七)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 议通过认为会对公司产 其他事项。 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大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大会应 会应有会议记录。会议 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 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责。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 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占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 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 地点; 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裁 (三)会议主持人姓名、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会议议程;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上市公 (四)各发言人对每个 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司章程指 12 适应性修订 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引》第七 (五)每一表决事项的 例; 十三条 表决结果;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 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建议及董事会、监事会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 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七)股东大会认为和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 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 姓名; 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 …… 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对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 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使下列职权: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东大会报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议; 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制定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分配及发行股份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制定公司的年度财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 (六)制定公司的利润分 册资本的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七)制订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案; 券及上市方案和公司的财务 (七)制定公司增减注册 政策; 第 资 本 的 方 案 ; (八)拟订公司的重大收购或 十 (八)制定债券发行方案 出售方案或者公司合并、分 《上市公 章 和公司的财务政策; 13 (九)拟定公司的重大收 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适应性修订 司 章 程 指 引》第一 董 购或出售方案及公司合 方案; 百零七条 事 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会 (十) 在股东大会授权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范围内,决定公司重要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资产的抵押、出租和转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让; 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 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 的设置; 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 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 事项; 级副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 管理制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十四)决定公司的工资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水平和福利、奖励办法;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十五)决定本章程未规 制度; 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十三)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 其他重大业务和行政事 和福利、奖励办法; 项; (十六)制 (十四)决定本章程未规定应 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 (十七)股东会及本章程 业务和行政事项; 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 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新增: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 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列 第 内容: 十 (一)总 裁 会 议 召 开 的 适应性修 《上市公 二 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订, 司章程指 章 (二)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增加总裁工 引》第一 14 / 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 作细则的相 百二十九 公 其分工; 关要求。 条、第一 司 百三十条 总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 裁 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 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 度; (四)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的其他事项。 新增: 本公司监事选举实行累 积投票制。 监事须由出席股东会股 东的二分之一表决权通过方 可获选。表决通过的监事人数 超过拟定的监事最高人数的 第 上限时,依次以得票较高者按 十 拟定的监事最高人数确定获 适应性修 三 选监事。 订,对监事 《上市公 章 的选举同董 司章程指 15 / 本公司选举监事时,每 事一致,均 引》第八 监 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 采取累积投 十二条 事 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 票方式。 会 选出的监事人数的乘积数,每 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 选票投向某一位监事候选人, 或用全部选票任意分配给两 位或多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 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 有监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 选。 第 十 六 章 第二百一十条 公司聘用、解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聘 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 会 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 《上市公 所由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报 计 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 司章程指 16 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董 适应性修订 师 会做出决定,并报国务 引》第一 事 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 百六十条 院证券主管机构备案。 务 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 所 …… 的 聘 任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